“乱搭乱建”有哪些?
“乱搭乱建”有哪些?为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媒体对各种违法违章现象加强监督,并多次曝光。其中,“乱搭乱建”的行为也频频出现在读者的视线里,在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园区中屡屡发现乱搭建行为。那么,“乱搭乱建”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哪些行为算是 “乱搭乱建”?记者询问了青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
据了解,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乱搭乱建分别在市容环境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两个方面出现了四次,可见这种行为对是否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着重要的影响。如何认定乱搭乱建?经过了解,乱搭乱建行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在城市容貌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需要进行外部装修、改建临街门窗,或需要设置大型户外广告,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否则就是违章行为。另一种是在城市规划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批准,并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否则,都属于违法建设。
如果出现了乱搭乱建行为,建设单位和个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乱搭乱建行为,执法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查封施工现场,并给予罚款,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处罚。对拒不拆除的,还可以组织强制拆除。
执法人员还强调,对于乱搭乱建行为,各部门按照《青州市城镇精细化管理方案》的要求,都有明确的分工。市民对侵占公共利益或自身权益的乱搭乱建行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建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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