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 发表于 2015-3-14 08:39:59

在我看来小 姐、小三和婚姻没有本质区别

他们的本质没有区别,都是交易

天猫 发表于 2015-3-14 08:40:12

卖淫犯法,养情人不犯法,结婚受法律保护。
卖淫不道德,养情人不道德,结婚道德。

看见了吧,道德和法律不重合。问题在哪里?2个可能,要么民间的观念有问题,要么是法律有问题。

先谈法律,假设养情人不犯法,“养”本身就是交易,属于定向的买卖,也应该属于卖淫,区别在于一买多还是一卖多,区别很大吗?多个一买多是多买多,多买多的排列组合中一定包含了多买一,多买一等于一卖多,所以二者没有区别。矛盾出来了,既然养情人不犯法,那么,卖淫就应该不犯法。

再看道德,养情人是交易,物质交易,情感合同。结婚也是交易,物质交易,情感合同。前面已经证明,养情人属于卖淫,其实结婚又何尝不是卖淫的一种,结婚离婚再结婚不违反道德,结婚养情人违反道德,请问二者有何区别?因为法律和道德不重合,所以这里就不能用法律来区别,那么区别就在于,同时买多个,还是分时买多个。这个区别很大吗?朝三暮四可以,朝四暮三就不可以?很荒唐。

天猫 发表于 2015-3-14 08:40:28

如果卖淫是犯罪,小三不道德,那么到底应该惩罚谁?小三也好,小姐也罢,他们没有用枪逼着你,没有用金钱雇凶,而且她们不掌握其他外部资源,属于弱势一方,她们是因为没有适当的收入,才开辟了一个工作职位,请问,如果没有市场需求,怎么会有卖家?显然原罪在买家。

天猫 发表于 2015-3-14 08:40:40

如果要惩处,最应该惩处的是相应的职能部门。因为没有给予这些弱者相应公平的资源,比如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正是因为不公平的存在,才开辟出了这种职业。

天猫 发表于 2015-3-14 08:40:47

如果你的孩子掌握的一技之长过时,没有了经济来源,面临吃不上饭的问题,面对饿死和卖淫,你选择什么?千万别说你选择她去饿死,这只能说明你的自私,为了你的虚荣心而牺牲孩子的性命,你实在该死。

天猫 发表于 2015-3-14 08:40:56

同理,有了经济待遇之后,就会有政治待遇诉求,所以,小三也没有错,她们只不过是要求资源共享,提高你那位的效率。如果你想杜绝小三,那么就先让你的那位少占用社会资源,我就不信,会有哪个小三去勾引一个一无所有的人。

天猫 发表于 2015-3-14 08:41:04

结婚那张纸,不能证明什么。
都是交易,就都是肮脏,50步没资格笑百步

天猫 发表于 2015-3-14 08:41:11

一大批人披着高尚的道德外衣,干着流氓的事情,这难道你们不知道吗?
难道被发现了的龌龊,没被发现的就不龌龊?

天猫 发表于 2015-3-14 08:41:35

站 街 女,伤害了你们什么?你们还专门发帖,用怜悯的表情作出歧视的事情。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吗?虚伪。
这种虚伪,还不如站 街 女纯洁。
出卖灵魂的,没资格笑出卖肉体的。
你现在的歧视,将消灭你的弱势的女儿孙女们的活路。

呛爷 发表于 2015-3-14 08:42:16

不是小 姐和小三的问题,都是买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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