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信,何人之所为
微信(英文名: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微信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同时,也可以使用通过共享流媒体内容的资料和基于位置的社交插件“摇一摇”、“漂流瓶”、“朋友圈”、”公众平台“、”语音记事本“等服务插件。微信提供公众平台、朋友圈、消息推送等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附近的人”、扫二维码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同时微信将内容分享给好友以及将用户看到的精彩内容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截至2013年11月注册用户量已经突破6亿,是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
2014年11月,腾讯推出微信电话本。
2015年春节期间,微信将联合各类商家推出春节“摇红包”活动,将送出金额超过5亿的现金红包。
然而在2015年5月8日这一天上海律师朱斌收到深圳南山法院口头通知,其提交的微信公众号抄袭的起诉状已被立案,书面受理通知已经发出。有关专家认为,通过这一国内首起针对公众号抄袭的案例,或能探索出一条微信公号的维权之路。
在第一审案件落幕之后,在2015年5月19日这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其于5月5日正式受理了“微信”商标异议复审二审案。此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微信”商标具有不良影响,因而维持了商评委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受到广泛关注。
创博亚太公司认为,我国商标注册体系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如果通过相关服务对应的用户规模来判定,将有违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今年3月份,该案一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创博亚太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商评委的裁定。此后,创博亚太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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