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小记者 发表于 2016-8-23 10:16:24

青州市教育局 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工 作 意 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山东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4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6〕15号)等要求,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创办全省一流、家长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依法依规实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学校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办家长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依法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都有公办义务教育的学位,保障学龄儿童少年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自觉规范招生行为,积极稳妥地组织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真正做到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2、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学科文化知识测试或其它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学生入学后,要随机编排教学班级,均衡配备师资。未经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全市小学一年级新学年所有学科实行“零起点”教学。3、坚持“划片就近”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城区以路段为标识划设学区,农村以自然村为单位划设学区,合理划定学区和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坚持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严格禁止跨片招生,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4、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认真统计分析我市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数据,结合我市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确定招生区域。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工作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程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青州小记者 发表于 2016-8-23 10:27:11

三、招生办法
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规定,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见附件2)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跨学区、片区招生,凡是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超招生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规定。严禁跨区择校,到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的学生,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资格。
(一)公办学校招生
坚持按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新生报名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就近安排入学;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现居住地学校就读,也可以在回迁居住地学校就读;选择在临时居住地所在区就读的,由临时居住地所在中心校结合实际,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被征收人凭户口簿和补偿协议到居住地所在中心校办理有关手续,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容纳能力,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1、小学入学
凡户口在我市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初中招生
招收2016年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小学要将小六学生按户籍、住址和初中招生区域进行合理分流,并将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学籍卡等材料于暑假前报到有关初中学校。在外地就读回原籍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单独报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时,须出具小学学籍卡、户籍证明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
(二)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严禁通过测试学科文化知识方式录取学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以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严禁依据学科竞赛成绩录取学生;严禁通过幼儿园或小学推荐“学科特长生”方式录取学生;严禁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学科考试成绩单、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和等级考试证书等标志性成果材料;严禁用测试学生家长的方法录取学生;严禁通过培训机构等组织变相招生考试,严禁民办学校到幼儿园、小学通过任课教师选拔学生。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禁擅自在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虚假宣传材料。
民办学校组织面谈要在学生报名后到招生学校现场确认时一并进行。民办学校要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通过面谈交流环节,对学生的身体状况、思想行为、学习能力等进行了解。民办学校要制定规范的面谈程序和方法,严禁利用面谈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测试。面谈过程要向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面谈的方案要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今年海岱学校、一中实验学校、宏德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云门书院双语学校、海岱小学招收在城区有固定住所且有房产证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宏德学校(小学部)招收旗城小学片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云门双语学校北校区面向全市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只能选取一所民办学校报名,选取多所学校报名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将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确保“应上尽上”。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简化优化入学流程,方便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学生及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1年以上)、父或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1年以上),小学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要求的,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回流出地就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置。接收学校要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审核工作,严禁借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之名提报虚假材料到公办学校入学,要成立工作小组,到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父母务工单位或经商营业场所现场查看。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帮扶。
2、农村留守儿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1号),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完善“教师妈妈(爸爸)”等针对性关爱措施,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救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学困而辍学。
3、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等其他教育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积极支持、配合潍坊盲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做好面向全市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安排随班就读,平等对待各类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不得歧视,不得无故拒收;在师资、助学伙伴、资源教室、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要不断提高招收能力,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做好适龄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入学工作,做到“能招尽招”。做好适龄孤独症儿童入学工作,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优先安排随班就读。完善与残联、卫生计生、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残疾儿童信息共享机制,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统筹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并及时纳入学籍管理。
4、其他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有关优待办法执行;对青州市荣誉市民、青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劳动模范等子女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或按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青州小记者 发表于 2016-8-23 10:27:39

四、工作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之一,关系到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社会和谐稳定。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令行禁止,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实现“阳光招生”。
1、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教育局成立由徐继中同志任组长,孙鼎梅、王景芳、焦永峰、刘德升、张宏一、史振平、陈良瑞、张军华同志为副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基教科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制定及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要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妥善受理有关问题。招生咨询方式要向社会公布。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涉及招生各环节相关人员的教育,杜绝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乱收费等行为;在招生过程中要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2、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做到为学生着想、为家长服务,真正把招生过程作为宣传教育政策和办学理念,打造学校良好形象的过程。对在招生过程中因失职渎职、态度蛮横、方法简单、故意刁难等引发群众不满、投诉的事件,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既要考虑普通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图书阅览室的教学设施和学生餐厅、宿舍等容纳情况,又要充分考虑师资状况,在保证各功能教室和师资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市教育局确定今年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各中心校和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大班额学校,按照“一校一策”原则,严格执行2016-2017年控制大班额、缓解择校热的具体方案,严格执行目标责任书要求,按照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破解任务,禁止把破解任务放到明年执行,确保2017年新学年彻底解决大班额问题。实施按教学班数拨付经费的办法。现有教育资源应首先满足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对超班额的小学必须剥离附设幼儿园(学前班);不超班额的小学要逐步减少附设幼儿园班数。有附设幼儿园(学前班)的小学,不得以未在该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就读为由拒绝接受服务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全部在潍坊教育信息港“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上公示。出现超大班额的,在年度综合督导中一票否决。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控制情况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教育指标的重要内容。
4、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家长会、宣传栏张贴、专题活动、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时间、片区范围、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广泛告知所有学生家长,让家长及时了解有关信息,使之家喻户晓;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部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认真、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学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上印制潍坊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8791010)、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8805360110)、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研究中心(8795129)、行知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8236033)、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4000911580)等惠民机构(组织)的咨询服务电话;同时印制青州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328231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235220)咨询电话。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栏等位置向社会公开招收新生的报名编号、居住地(到小区、社区或村即可)、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县两级督学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示情况纳入督学内容清单,进行专项督查,杜绝走过场、搞形式。
5、招生报名时间。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为8月24日—26日, 8月26日前完成招生并公布招生结果,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于8月 28日—30日进行(见附件3)。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统一审查报名材料(见附件4,附件5),作为学籍建档依据。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招生或滞后招生,更不允许学校擅自招生。
各中心校要进一步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和优质教育资源扩张步伐,加大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引导优秀干部、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不断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努力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各中心校要积极宣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和取得的成就,开展“身边的好学校”等宣介活动,让家长了解家门口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教育状况,引导家长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有效缓解择校热。
市教育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
咨询监督电话:3235293,3235080。

黄瓜 发表于 2016-8-23 10:29:40

青州市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   校班数班额人数
师范附小645270
实验小学440145
西苑小学645270
云门双语学校640240
云门双语学校北校区440160
海岱学校小学部645270
旗城学校小学部645270
宏德学校小学部435140
王府街道团结小学445180
益都街道夏庄小学645270
益都街道车站小学345135
益都街道工农子弟小学14545
益都街道试验区学校小学部340120
云门山街道云门回小545225
云门山街道职工子弟小学645270
云门山街道青龙回小445160
云门山街道孟家小学13535
海岱学校初中部1050500
北关初中850400
旗城学校初中部1050500
实验初中650300
西书院初中1050500
试验区学校350150
东关回中850400
职工子弟学校初中部450200
一中实验学校1650800
宏德学校650300

黄瓜 发表于 2016-8-23 10:30:19

市直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师范附小:南阳河以南,南阳湖以东,老南环路(07028公路)以北,衡王府路以西。角楼村(户口、土地使用证双全的),九龙居小区。片区内主要小区有:衡王府花园小区、中央华府、九龙居小区、皇城丽景苑、南阳湖小区、南阳湖花园,明珠花园、芙蓉居小区、河滨小区、中所公寓、范公亭文苑、二炮家属院、卫校家属院、中心医院家属院、荣军医院家属院、烟草中专家属院、会计中专家属院、一中家属院、益都师范家属院、中国银行宿舍楼、师范附小宿舍楼、计生局宿舍、师范附小宿舍楼北工商银行宿舍、血站西税务局宿舍、财政局宿舍楼、原电视台宿舍、中所社区、朝阳社区。招生咨询电话:3889611西苑小学:南阳河以北,驼山路以西,尧王山路以南,新西环路以东。片区内主要小区有盛世东方南北区、前营小区、南燕都小区、营子花园东西区、电视台小区、瑞阳小区南北区、西园小区、齐润花园、马驿山小区、御景隆城、青都花园、农村信用社宿舍区、前营子社区、后营子社区、老公院社区、南西关社区、北西关社区、刘家庄社区、曹家庄社区。招生咨询电话:3882217实验小学:云门山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北,南阳河以南。招生区域内小区有:青城小区、冯宫小区、武装部宿舍、民主社区、师范宿舍、东升社区、教育学院、城里果园、机关二、三食堂、恒泰花园、公安局宿舍、北门组团、南阳河小区、蚕厂宿舍、烟厂宿舍西区、老二中宿舍、穆斯林住宅区、东门里居委会、君怡都小区、益青园小区、乐园新居、乐园新村、南房社区、将军山小区、虎泉花园、香阁丽榭西区等。另附加:四海馨城、红庙小区(新)、九州名座四小区。招生咨询电话:3222562旗城学校(小学部):尧王山路以北;玲珑山路以西;明祖山路以南;仰天山路(新西环路)以东。招生区域内小区有:石家庄、西店、云门春小区、同济花园、泰和苑小区、宁馨苑小区、威亚小区、市政公司宿舍、华裕小区、东店聚福苑、抽纱厂宿舍、服装厂宿舍、银龙纺织宿舍、联升富贵苑、乾元福居、北城社区(菜园、北辛村、北城)、北城小区、金鹰小区、畜牧局宿舍、旭景园小区、钟家庄、高庙、老营、卞家村、万家村、蒋七、李七、北三里、五七一宿舍、旗风居、二中宿舍、旗城家园、北城花园小区等。其中:尧王山路以北,玲珑山路以西,北城大街以南,衡王府路以东范围为益都街道小学招生区域。旗城学校小学部招生咨询电话:3887702旗城学校(初中部):尧王山路以北;云门山路以西;明祖山路以南;仰天山路(新西环路)以东,其中北城大街以北区域以玲珑山路以西为界。招生区域内小区:石家庄、西店、云门春小区、同济花园、泰和苑小区、宁馨苑小区、威亚小区、市政公司宿舍、华裕小区、东店聚福苑、抽纱厂宿舍、服装厂宿舍、银龙纺织宿舍、联升富贵苑、乾元福居、北城社区(菜园、北辛村、北城)、北城小区、金鹰小区、畜牧局宿舍、旭景园小区、钟家庄、高庙、老营、卞家村、万家村、蒋七、李七、北三里、五七一宿舍、旗风居、二中宿舍、旗城家园、北城花园小区、馨通苑、中央花园、城中名邸、柳树湾小区、义和小区、中原小区等。旗城学校初中部招生咨询电话:3887701 3887705北关初中:1、尧王山路以南,范公亭路以北,衡王府路以东(南阳河至范公亭西路段),新西大街以东,云门山路以西。2、尧王山路以北,云门山路以东,海岱路以西,龙山路以南。片区内小区有:王府馨园、后官营花园、东方御园、西街小区、颐锦园小区、盛世华庭、圣世豪庭、摩托车大世界、义和社区、车站社区、阳光花园、宝鼎小区、王府村、西街村、镇武庙居委会、北关村、后官营居委会、翠和家园、北门组团、蚕厂宿舍、南阳河小区、机关三食堂、王府小区、王府花园、北关安置区、小寺居委会、东阳城小区、帆布厂宿舍等。招生咨询电话:3222925 18563656397

青州小记者 发表于 2016-8-23 10:30:48

王府街道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团结小学:尧王山路以南、南阳河以北,驼山路以东、云门山路以西。片区内小区包括嘉乐园小区、西街嘉园小区、文华嘉园小区、北关小区(北、中、南区)、颐锦园小区、盛世华庭小区、青州豪庭小区,王府花园小区、后官营花园、王府馨园小区、东方御园小区、翠和家园小区、交通委宿舍、东阳城安置区、水泵厂宿舍、西街安置区、北关安置区、原五金厂宿舍、嘉信楼1-4#楼,原北关村、原西街村、原王府村(包括王府小区)、原后官营村等。招生咨询电话:18765663981实验初中:尧王山路以南、南阳河以北,西环路以东、新西大街以西西园小区、马驿山小区、瑞阳小区、青都国际小区、南燕都小区、前营子小区、营子花园小区、盛世东方小区、北关小区、名都花园、嘉乐园小区、西街佳苑、御景隆城、交通局家属院、齐润花园、文华佳园、北关社区、曹家社区、北西关社区、老公院社区、刘家庄社区、南西关社区、赵家小区、海军路电视台小区、齐都家苑小区、石家庄社区。招生咨询电话:3262596—8006 18765663969西书院初中:南阳河以南、将军山路以北王府街道辖区,云门山路以西、西环路以东。其中包括衡王府花园小区、范公亭文苑、中央华府、二炮家属院、烟草中专家属院、青州一中家属院、朝阳小区、质监站宿舍、朝阳社区、师范及师范附小家属院、南阳河河滨小区、机关二三五食堂、公安局宿舍、卫生局宿舍、园林局宿舍、计生局宿舍、长城大酒店后王府机关宿舍、中心医院、荣康医院、益都卫校、军干所、财政局宿舍、老进修学校宿舍、地税局宿舍、南阳湖小区、南阳湖花园、皇城丽景苑、明珠花园、中所南街公寓、中所社区、益青园小区、乐园小区、烟厂宿舍西区、乐园社区、虎泉花园、香阁丽榭西区、东门里居委会、民主社区、东升社区、角楼村、九龙居小区、芙蓉局、教育学院等。  招生咨询电话:3251030  王府中心校招生咨询电话:3701018

青州小记者 发表于 2016-8-23 10:31:11

益都街道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试验区学校(初中部):驼山北路以东、明祖山路以北,仙客来路以西、309国道以南、玲珑山路以东区域铁路以北。包括任七社区、孟七社区、康屯社区、大华社区、车站新村、大华摩配城、烟厂八喜温馨苑、北海花园、造纸厂宿舍、李七社区、蒋七社区、北三里社区、“五七一”宿舍、草庙村、叶家庄、吴桑村、王桑村、康屯村、阀门厂宿舍、铁厂宿舍、化肥厂宿舍、烟草所宿舍。招生咨询电话:3290711夏庄小学:  尧王山路以北、龙山路以南、海岱路以西、石坊路以东;光源街以南,瓜市社区、丁店社区(云门山办事处)(馨通园小区、东店居委会、火柴厂宿舍、中央花园小区、中都财富广场、夏庄居委会、中原小区、三角地小区、龙山小区、宝鼎小区、阳光花园小区、汽车站南宿舍、瓜市村、丁店村等)。报名咨询电话:3285671车站小学:龙山路、光源街以北;北海路以南;海岱北路以西及海岱北路化肥厂、磷肥厂宿舍。北城东街以东。其中包括:义和小区、大华社区、车站社区、老汽车站宿舍、老酒厂宿舍、中国银行宿舍、铁路宿舍、光源小区、火柴厂宿舍、城中名邸、东店富贵苑、东店聚福苑、联升富贵苑、华裕小区、北城花园小区、菜园村、北三里村、柳树湾村、柳树湾花园、畜牧局宿舍、金鹰小区、尧王红木、八喜馨园、车站新村、“五七一”宿舍、化肥厂、磷肥厂宿舍。招生咨询电话: 13515401611试验区学校(小学部):北海路以北、驼山北路以东、309国道以南、益王府北路以西。包括任七社区、孟七社区、康屯社区、大华社区、车站新村、大华摩配城、烟厂八喜温馨苑、北海花园、造纸厂宿舍、李七社区、蒋七社区、北三里社区、“五七一”宿舍。招生咨询电话:3290711工农子弟小学:招生范围:海岱北路以东,铁路以北(含草庙村、叶家庄、吴桑村、王桑村、康屯村、阀门厂宿舍、铁厂宿舍、化肥厂宿舍、烟草所宿舍 )。招生联系电话:3257576   13964682343

黄瓜 发表于 2016-8-23 10:32:04

云门山街道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东关回中:范公亭路以南,云门山南路以东,将军山路以北(包括原昭德辖区所属社区),新东环路以西、工程机、云门山花园、凤凰山庄、九州家园。其中包括:东关社区、昭德社区、夏钦园社区、南营社区、徐桥社区、东后坡社区、冯徐社区、杨家庄社区、苏桥社区、三里社区、窦小社区、关头安置区、坡子村、西牟村、东牟村、玉皇阁村、东十里村、西十里村、新冯村、海岱苑、海岱北苑、禄禧新城、青云紫府、东青花园、海天花园、海天丽景、东升新村、民主新村、小杨社区、天山花园、烟厂宿舍、四海馨城、云门山花园、隆盛花园、政法街公安局宿舍、佳华景园、青州宾馆老宿舍,供电局宿舍、海岱小区、海岱小区青南组团、云门山办事处宿舍、公安局东宿舍、电业局东宿舍、元件厂东宿舍、海天辰阳、东方商贸城、文华苑、海岱西苑、世纪星城、荷花湾小区、香阁丽榭、南营小区、将军山小区、凤凰山庄、九州家园。招生咨询电话:15725369775职工子弟学校(初中部):范公亭东路以北,云门山北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老胶济铁路以南。云门山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的小区和村庄职工初中招生片区范围:(红庙小区、红庙新区、裕丰安置区、恒泰家园、裕丰家园、供电局宿舍、技术监督局宿舍、职工子弟教师公寓、南阳欣城、南洋花园、水泥厂宿舍、九州名座、高园小区、心怡园、瓜市村、交通局宿舍、糕点厂宿舍、宝鼎家园、阳光花园、元件厂宿舍、铝箔纸宿舍、丁店村、传信楼村、孟家庄、房家庄、天虹花园、东阳佳苑、尚宸华庭、平章府小区、富贵牡丹园、益王府小区、宝丽花园、电力佳园、海岱益王府、珍珠园、公路局宿舍、颐昕园、佳华香墅、世纪鸿基花园、龙苑、圣水花园安置区、崔家河村、魏家河村、张家河村)  招生咨询电话:18765660012   3223798云门回小:东门大街、粮食街以南,玲珑山路以东,海岱路以西,将军山路以北的片区、云门山办事处范围内夏钦园、昭德、东后坡、南营、冯徐、徐桥社区的适龄儿童;王府办事处的乐园、工农、东升以及偶园街以东、东门大街以南范围内适龄儿童;以及穆斯林小区、荷花湾小区、烟厂宿舍、隆盛花园、香阁里榭小区、南营小区、建安公司小区、虎泉花园、乐园小区、益青园、将军山小区、云门山花园(东、西苑)、凤凰山庄、九州家园。招生咨询电话:3200167   15725362880职工子弟学校(小学部):范公亭路以北、云门山路以东、昭德路以西、尧王山东路以南。瓜市居委会、黄家圈居委会、水泥厂居委会、瓜市新村、高园小区、心怡园、泰丰购物广场、恒泰家园、世纪花园、裕丰家园、南阳欣城、南洋花园、水泥厂宿舍、天虹花园、辰光商街、尚宸华庭、益王府小区、电力佳园、珍珠园小区、政法小区、供电局宿舍、海岱益王府、宝丽花园、富贵牡丹园、平章府小区、佳华香墅、世纪鸿基花园、龙苑小区。招生咨询电话:3236819青龙回小:昭德南路以西,政法街以东,南环路以北,范公亭路以南,外加北阁居委会,三里村,窦小村,青云紫府小区、三里社区、窦小社区、苏桥社区、小杨社区、东关社区、北阁社区、青云紫府、禄禧新城、天山花园、海天花园、海天丽景、东青小区、海岱苑、海岱安置区、海岱小区、青南组团、世纪星城、东方商贸城,关头小区、政法街公安局宿舍、佳华景园。招生咨询电话:3201327 13516385598孟家小学:尧王山东路以北、海岱路以东的云门山街道辖区张河、房家、孟家、传信、丁店、玉竹(祝家庄村)、魏河(魏家河村)、崔河(崔家河)等。招生咨询电话:3201627 云门山中心校咨询电话:3203746

青州小记者 发表于 2016-8-23 10:32:30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一、小学
1、户口簿、户籍证明和房产证。
2、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提供:房产证或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就工单位签订达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户口簿;
3、计划生育证明;
4、接种防疫证。
二、初中
1、户口簿、户籍证明和房产证。
2、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提供:房产证或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就工单位签订达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户口簿;
3、小学2010级学籍塑封卡。
三、民办小学学校
户口簿、户籍证明、房产证。
四、民办初中学校
1、户口簿、户籍证明;
2、小学2010级学籍塑封卡。
五、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
1、 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需持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证明),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住址在招生片区的,应提供: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的父母无房证明、户口簿、房产证。
2、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3、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提供和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原件。
4、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并提供证明已入住的天燃气、用水、用电、闭路电视等正规发票,且属实的。
注:户口簿和房产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青州小记者 发表于 2016-8-23 10:34:37

青州市2016年随迁子女入学计分方法
一、户籍证明
  适龄儿童户籍证明(1分)、适龄儿童父或母户籍证明(各1分)、身份证(各1分)。
二、居住证明
父或母持有公安部门出具居住地为我市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且满一年为5分,另一方也持有公安部门出具居住地为我市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且满一年加4分。不足一年的记1分,此项最高分为30分。
三、务工证明
1.在我市务工者提供:截至2016年8月31日以前,父或母持有与青州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用工合同分别计为2分/人;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满一年,分别计3分/人;社保缴费单据满一年,分别计3分/人,上述赋分的材料每增加一年,每人加1分。
2.在我市经商人员提供:截至2016年8月31日以前,父或母持有我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满一年,分别计为5分/人;提供完税证明的加4 分,提供免税证明的加1分,无法提供完税或免税证明的,此项不得分。
四、租房证明
截至2016年8月31日以前,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市租房(提供租房合同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满一年。按租房合同2分/户,社区证明2分/户。
五、其他证明
预防接种证明(1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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