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海岱路(青州路)两侧区域冻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海岱路(青州路)两侧区域进行拆迁改造。自2010年5月8日起,至2011年5月7日止,对海岱路(青州路)北起益都路(309国道),南到范公亭路以北路段,沿海岱路(青州路)中心线东西两侧各500米区域内的土地、房产及相关事项进行冻结。各有关单位于通知之日起,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1)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各类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批准手续。
(2)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各类房屋的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等手续。
(3)暂停办理以上述区域内房屋为加工、经营点的各类营业执照。
(4)暂停办理与上述区域内房屋有关的各类公证事宜。
(5)禁止乱搭乱建、栽植树木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