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长:希望娱乐场所不要让未成年人进入
晨报讯 近日,本报接到一学生家长的反映,自己前几天给刚上高中的儿子打电话,打了三四遍没人接。最后好不容易接听了电话然而却听见从儿子的电话里传来“轰隆隆”的声音,仔细一听像是声音巨大的音乐。问儿子在哪,儿子也支支吾吾说不上来。后来该学生家长才知道原来儿子和他的同学们在KTV唱歌。
对此这位家长非常的担心,因为她听说KTV等娱乐场所,人员很杂,怕儿子在里面学坏了。另外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国家不让未成年人进网吧,然而进KTV等娱乐场所却没人管。
随后笔者查询了相关法律,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但是通过笔者在城区走访的几家KTV来看,并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做。KTV里面没有在显著位置设未成年人进入标志,进入的时候也不查身份证。相反笔者却发现有大量的未成年人成群结队进入这些娱乐场所,然而在各大KTV的前台上只要交了钱就可以进去娱乐,并没有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分。
一些学生家长呼吁,KTV等场所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不亚于网吧,为了给未成年人一个健康良好的生活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像控制网吧一样控制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