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市低保家庭、孤残儿童可免费入园 晨报讯 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前教育,从今年起,我市实行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免费入园政策。 我市统一按照城市幼儿每人每月管理费(含保育费、杂费)120元、农村幼儿每人每月管理费(含保育费、杂费)80元,补助免费入园资金。自2011年起,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每学期入园报到时,填写《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学前教育阶段免费申请表》,并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园提出申请,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最后确定免费入园儿童名单并发放免费入园资金。申请每学期受理一次。 2011年春季学期,我市为符合条件的33名低保家庭、孤残儿童发放免费入园资金165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