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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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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17: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5日,全国爱卫会公布了2011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结果,青州市顺利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被全国爱卫会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这是我市自1999年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连续12年保持了这个荣誉。
      今年7月份,山东省爱卫会组织专家对我市进行明查暗访,对巩固国家卫生城情况进行了复审,同意上报全国爱卫会复审。今年第三季度,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抽查了我市。
      我市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实属不易。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化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以“精细化管理”为总抓手,突出城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整治,加大了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及“五小”行业卫生监督管理,全力抓好传染病防治和对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防制工作,强化环境保护,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等等,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卫生环境,提高了城市卫生水平,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创造了有利条件。
      国家卫生城市每三年复审一次,实行动态监督管理,不搞终身制。我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全市上下要倍加珍惜维护国家卫生城市荣誉,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全民健康教育与日常卫生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卫生水平,全力建设宜居宜业新青州,随时准备接受全国爱卫会和山东省爱卫会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曾宪升 任金亭 陈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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