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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对申报弥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通告 |
拟申请建立的山东青州弥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通过了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初步审查。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拟建的山东青州弥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在青州市电视台上进行公示。 |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林业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
一、公示日期:2013年12月26日—12月30日(5天) |
电话:(010)84238301、(010)84239119 |
wetlandpark@sin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信封请注明国家湿地公园公示) |
三、进行公示的拟建山东青州弥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山东省青州市,总面积1503公顷,功能区划图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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