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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青州] 关于网络言论自由以及青州吧删帖造谣起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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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20: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来不想发这个帖子,最近好多青州人找我帮忙,我觉得有必要整理下这个帖子了。本人2006年接触计算机,那个时候360还没有诞生。黑过别人网站入侵过别人网站,同样青州论坛也是被人黑过,割过数据。伴随着青州论坛走过了10年的网络生活。看着青州的网络一步步的发展起来,随之诞生的问题也产生。以百度贴吧为列,言论过于自由导致了一些网友在网上丧失了自我。几年前,有人在贴吧骂我,我很上火电话打到青州网监,他们说没法子查,让我去法院之类的。年轻气盛的我通过种种关系找到了骂我的人,我只是很诧异竟然是他,我也没怎么着他,只是有点伤感而已,从此不看百度贴吧。言论自由让任性在网络上发生了改变,变的疯狂,写这篇帖子提醒青州滴网友在网上发表言论要对自己负责,不然面临你的除了难堪还有牢狱之奈。
最近青州XX企业委托我起诉某网友在网上攻击他们公司,我说我快帮你删了就是,这难不倒我。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哈。他说这种行为已经影响到我们公司声誉的事情,在网上重伤我们公司,给我们的声誉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他说他们公司有律师,对网络诽谤不懂,让我协助帮忙。我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不是删帖子那么简单。那么我今天请教了下潍坊的网监科同事,简单跟大家分享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XX有所收敛!

网络帖子这种情况不好立案的,是自诉类型的案子,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要公安处理,得需要进行立案!也就是说你去法院立案,法院接受立案,剩下的事情公安来办。污蔑诽谤有关的,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如果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或者经济损失的,可以立案!一般的网络造谣导致社会影响不好界定,如果再严重的话,可以以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然后看看能不能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立案!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②造成恶劣影响的。


符合上述条件,法院立案,移交公安局,公安局转到网监开始处理!

2013年,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解释了网络谣言刑事案件的定罪标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的被认定“情节严重”,可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青州论坛最后友情提醒大家: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特别是编造传播股市谣言,挑动社会不满情绪,制造混乱和恐慌,严重影响市场信心,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手软。同时,希望所有互联网企业要主动履行责任,切实加强管理,不给网络谣言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
祝大家天天都有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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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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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21: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火前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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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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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22: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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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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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22: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黄瓜哥好牛的样子,不怕别人报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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