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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7 0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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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月15日,寿光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此次供热价格调整,依据2012-2014年供热监审成本,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适当降低居民用热销售价格,确定我市城区居民用热销售价格为22.5元/㎡,比现行居民用热销售价格24元/㎡降低了1.5元/㎡。
11位来自社会各界的消费者代表和经营者代表对此次价格调整进行了听证,提出了意见建议。
居民用热价格
居民采暖用热(蒸汽)继续实行政府定价,价格标准为:
1.居民生活采暖用蒸汽销售价格由147元/吨调整为138元/吨;
2.居民生活采暖用热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收,由24元/㎡调为22.5元/㎡;
3.居民生活采暖用热价格按计量计收,由60元/GJ调整为56元/GJ。
对用热户的影响
居民生活供热终端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由24元/㎡下调到22.5元/㎡,降价额为1.5元/㎡,降价幅度约为6.25%。
如遇到煤炭涨价怎么办?
为保证供热价格的相对稳定,此次我市城区供热价格调整后,如遇到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超过定价依据的煤炭购进价格644元/吨10%以上时,建议财政制定补贴政策,对热源企业予以适当补贴,确保我市城区供热市场稳定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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