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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7: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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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纵不羁 被判10年只服刑3年
仝霄1973年生于山西运城,其父仝某曾担任运城市委副书记、市交通局副局长等职务。据多名办案人员分析,仝某36岁得子,对儿子倍加溺爱,使得仝霄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吃懒做、惹是生非的坏习性。仝霄刚14岁,仝某就动用权力,虚改年龄及户口,将儿子送到部队服役。一年后,仝霄退役在家赋闲。据调查,仝霄的退役手续是伪造的。
仝霄16岁时,多次持枪、持械伤害他人,并向人索要钱财。他严重触犯刑法,假释出狱后又多次严重违法乱纪,成为当地一害。据山西运城市纪委有关人士介绍,1992年仝霄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1995年仝霄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7年改判为有期徒刑8年,次年被予以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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