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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0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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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比赛监督:
为保证本次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参赛团队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可有一名领队作为比赛监督员,进入赛场监督比赛,但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取得名次的棋手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核实年龄,未能提供的取消比赛成绩。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 各组个人录取前12名,颁发奖杯、证书、奖学金
1) 少年组:前两名授予6段,可顺延至前六名。奖金: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四至六名1000元,七至十二名200元,颁发奖杯、证书。
2) 儿童A组: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四至六名500元,七至十二名200元,颁发奖杯、证书;
3) 儿童B、C组: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800元,四至六名400元,七至十二名200元,颁发奖杯、证书;
4) 幼儿组: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600元,四至六名300元,七至十二名100元,颁发奖杯、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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