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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官僚阶级都是践踏法律的主体。而人民是受法律约束的主体。什么叫践踏法律,说句简单明了话----我爸是李刚,这就践踏法律,一个违法的人,得不到法律应得的冶裁,这就是践踏法律。
在中国,手中有点权,或钱的人,践踏法律经常成为一个不知觉的动作。比如一个人开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李刚的儿子就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嘉诚的儿子就大喊,我爸是李嘉诚。 而被撞的只能自认倒霉。最惨的是被70码撞的,搞来搞去,没走人行道,还被一个70码车撞飞几十米。各级官吏的枉法可见一斑。
而国家层出不穷的,拆迁血案,征收血案。更是践踏法律到无以复加。
我们应以法冶官,而不是以法冶国。
冶国主要的就是冶官,官吏清明,则国家强盛。官吏昏聩,则国家混乱,官吏贪渎,则国家腐朽崩溃。如何管理官员是国家最大的问题。
以我国论,现行的官僚体制,地方官僚统摄党,政,军权。法官是其下属,警察是其护卫,官僚践踏法律完全不受制约。所以贪官多如过江之鲫。
而一政权如果不能有效的防止,官僚践踏法律,片面谈以法冶国,是荒唐可笑的,从古自今哪个政权不是刑法严苛,而哪一个政权不是被 人民起义搞的天翻地覆,亡国的更是不在少数。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就算秦始皇这样的法律也无法避免亡国。法律并不能有效的约束人民的行为。
一个父亲三番几次跑到学校哀求让女儿可以上学,最后大开杀戒,跳楼而亡。一个老农,因强拆愤而提汽油烧公汽。难道他们不懂法?
杀人偿命这个谁都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他们成为杀人犯?仁义不行,则攻守之势易也。片面的强调法冶
对国家是非常大的危害。
象上面的父亲,老农,给他们多一点关心,照顾,关怀,这个国家会少很多杀人犯,也会少很多法冶下的冤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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