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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0 11: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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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赛办法:
(一) 每单位按实际年龄男、女棋手分别报名,人数不限,领队、教练各1人;
(二) 分4个组别男女混合比赛,分别录取:
1. 甲组(12岁及以上):2000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2. 乙组(10岁、11岁):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3. 丙组(8岁、9岁):2006年1也1日—2007年12月31日
4. 丁组(6岁、7岁):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需将棋手出生年月填写准确,为了各赛区的管理秩序,请各单位报到时提交户口复印件,并提交会务人员方可参赛。
(四)、在异地俱乐部学棋的运动员,也可随异地俱乐部报名,需提供俱乐部证明,不得再参加其他赛区的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男、女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参赛人数确定各组轮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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