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自2018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对玲珑山北路以东、农机校东墙以西、明祖山路以南、农机校宿舍外墙以北区域范围内的不动产及相关事项进行冻结。各有关单位于通知之日起,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各类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批准手续。 二、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不动产的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析产等手续。 三、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房屋为加工、经营点的各类营业执照。 四、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户口的迁入迁出。 五、暂停办理与上述区域内不动产有关的各类公证事宜。 六、禁止乱搭乱建和以赚取补偿为目的栽植树木等违法行为。 在冻结区域内的不动产及相关事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所属镇(街道)确认不予征收的,不执行上述规定。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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