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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末微凉

[余情杂感] 一地相思两处凉(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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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4 09: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上宋词一样的女子


  她问,你记得毕业分手时在站台上吧,我从火车伸出头来叫你,我说了六个字,那是这一辈子最大胆的一次了。……冯远遥说,我只听到了我的名字,后三个字,被火车带跑了。


  一


  冯远遥还记得初见白小吟的情景,那时,他们刚入校,学校组织舞会,把食堂的桌子拉到一边去,在洋溢着菜味的食堂里有人教学跳舞。


  老师,自然是那些早他们一年来的学长们。


  所有的女生全都跃跃欲试,只有白小吟,坐在角落里看着大家笑。


  其实白小吟是那种很朴素的女生,不是多扎眼,但那份稳妥却一直有。冯远遥那时对一个北京女孩子感兴趣,于他而言,北京女孩于燕明亮洒脱大方热情,况且报到第一天就很热情地给了他好多北京特产吃。用于燕的话说,她比较好色,喜欢长得好看的男生。


  冯远遥的确是好看的。上高中时曾经是排球队长,高高瘦瘦的,小麦色的皮肤,加上一口漂亮的牙齿,他从十六岁就收到女孩子的情书,喜欢他的多是于燕这种女生,大气大方,从来不会害羞一样。但冯远遥喜欢的女生不是这种类型,他喜欢古典一些的女生,确切说,如宋词一样的女生最让他喜欢。


  白小吟无疑属于这一类。


  虽然常常和于燕跳舞,虽然几乎公认他们是一对,可冯远遥知道,不是这个样子的。他喜欢的,是那个皮肤有点苍白,穿布衣黑裙的女生,齐耳短发,不善言谈,见了男生会羞涩的一笑,是的,那一笑,是倾国倾城的。


  他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和她说。


  寒假的时候,他想去送白小吟去车站,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他还买了几本宋词书,因为觉得她会喜欢。


  那天,他本来说是去要找她的,但于燕来了,拉着他去看周华健的演唱会。他回来时,女生宿舍已经锁了门,第二天再去,他发现,白小吟已经走了。


  寒假期间,他从别的同学那里得到白小吟的电话号码,然后在除夕夜为她发了一个短信,冯远遥觉得,无论如何,她都要回他一个短信,哪怕短短四个字的“新年快乐”,但他等到开学也没有等到。


  他感觉很伤自尊,这个期间,于燕跑到他的家乡湖南来了,这让他非常感动,在家后面的竹林里,他吻了于燕。


  那是他的初吻,他吻过之后觉得很委屈,因为他想吻的人是白小吟,不是于燕,但一切就这样发生了,于燕成了他的女友,在开学之后光明正大地吊在了他的肩膀上。


  他想问问白小吟收到祝福没有?却又怕自讨没趣,于是选择沉默,和于燕成双成对,有时路上遇到白小吟,她会笑着看着他,还是那样羞涩的笑,让他心动,他会别过脸去,心跳好久。


  二


  大三时的春天,班里组织春游。


  于燕自然又是十分活跃分子,想的都是浪漫的事情,从海边歌舞到篝火晚会,冯远遥细心地观察,倒是白小吟,还是耐心地准备着东西,因为他是班长,他要想得周全,帮他的人,只有她。


  从创可贴到药品,从晕车药到红药水,事无巨细,她一一想到。列好单子让他看,再一件件去买,冯远遥很是感动,他说“谢谢”的时候,她会脸红。


  他喜欢会脸红的女孩子。


  出去的那五天,她一直是他最好的助手,在别人疯狂折腾的时候,她捧一本书,静静地看着。他去看她的书,那也是他喜欢的一本书。


  他们单独相处的时候,在那五天中是最多的。


  但彼此说的话并不多,冯远遥一说话,白小吟就脸红了,冯远遥就再也不好意思说下去,他偷偷地看她,她低着头,摆弄着手里的东西,茫然不知所措,那个时候的她,真是让人怜爱。


  那次之后,冯远遥把从前买的那宋词书送给了她,她脸红着问,为什么要送我书?


  冯远遥很想说,因为你像宋词啊。可是他却说,谢谢你春游时一直帮我。是的,如果没有她,一切会多乱啊,那些帐篷药品食品……于燕只顾疯玩,和男生蹦极打升级拱猪,贴得满脸的纸条。饿了的时候嚷着,白小吟,白小吟,快给我拿面包来!她的包,一直是冯远遥和白小吟给她背着,她买了好多旅游纪念品和衣服,乱七八糟杂乱无章,白小吟只买了一件水晶兔子。


  那时冯远遥就想和于燕说分手,可他说不出口,他想告诉于燕从一开始就错了,他爱的不是她,可事到如今,他好像只有错下去。


  一年之后他们毕业,倒是于燕提出了分手,这让冯远遥如释重负。于燕回了北京,据说一个大款的儿子正在追求他。于燕说,对不起。冯远遥笑笑说,没有关系。他想自己真是够呛,道貌岸然,他不爱,却为面子坚持了四年。


  他准备去找白小吟,告诉她他爱的人是她。


  这次,他找到了她。在她的宿舍里,还有一个男生在帮她捆行李,那是一个相貌清秀的男子,看得出来,白小吟和他的关系不一般,因为白小吟正用手帕为他擦着汗。冯远遥有些尴尬,站在门口说,看看还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因为明天,他们就要各自天涯了。


  第二天,天有雨,他们在站台上分别,一群人,乱哄哄的。她和他没有说上话,匆忙地上了车,火车开动的刹那,白小吟忽然伸出头来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再想听,火车已经开走了,轰隆隆的声音,碾碎了他的梦。


  他回了湖南老家,在湘西一个小城做教师,青山秀水,倒也符合他的心境,偶尔,他会想起白小吟来,那个如宋词一样婉约秀丽的女子,在做什么?


  又是春节,他鼓起勇气发了短信。四个字,新年快乐。


  那年的除夕夜,他还是没有等到回信。


  几天之后,他一个人正在江边散步,他的手机响起提示音,是白小吟!


  谢谢你,冯远遥,去年春节我就把那个号给了弟弟,他刚才告诉我的,说有人祝我新年快乐,有了你的祝福我会很快乐,我在家乡很好,在一家中学做语文老师,听听音乐看看书喝喝茶,就是有时候想念你们。


  虽然是很平常的一条短信,冯远遥在读完之后还是跳了起来,他说,我也在教书啊。白小吟吃惊地回了他短信说,怎么可能啊?你不是和于燕去了北京了吗?我以为你们结婚了呢。


  这次,冯远遥来不及发短信了,他打了电话,再次听到白小吟的声音,他告诉她,他和于燕分手了。


  白小吟沉默了好长时间,忽然在那头哭了。


  冯远遥的心,一下子乱了。


  三


  冯远遥是坐夜车去的紧邻扬州的那个小镇。


  正是初春,乍暖还寒。但南方的春来得早,有油菜花已经开了,冯远遥想,自己真的没有机会了,他等不急了,他想问问她,她为什么哭?


  他是辗转了好多站才到的那个小镇。


  正是黄昏,有炊烟升起来,很美的薄雾。怪不得她人这样美,住在这样的小镇上,人难免会如宋词一样了。


  对面走来一个男生,正是那个给白小吟捆行李的男子。


  男子也认出了他。冯远遥,他叫他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冯远遥觉得很奇怪。那男子就笑了,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姐天天捧着你那本宋词读,整个人都快变成一首词了。


  他突然就笑了,刚才还特别嫉妒,怎么又遇到他?却原来人家是姐弟俩啊。他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带我去你家吧。


  见到白小吟的瞬间他呆了——与半年前比,她更清秀了,穿蓝印花布的裙子,素白的一张脸,在见到他一瞬间,脸红成了一块红布。


  那天,白小吟带他去了小桥流水的河边,两个人一起看夕阳落下。


  你怎么哭了?怎么这么委屈?他问她。


  她还是哭。


  他看着她,对面的女子,梨花带雨,分外娇艳。脸上有红晕,他伸出手去,捉了她的手,把她往怀里拉。


  她的拳头打着他的胸,一下,又一下。


  至此,他全部明白了她的心。


  是的,她应该委屈,从第一次初相见,她就认定了他,偷偷喜欢他,为他织过毛衣,为他买过水晶兔子,因为他是属兔子的,但她内向自卑,她觉得他是不喜欢她的,他喜欢于燕。


  那次春游,她是一心一意帮他的。


  分别的那天晚上,她在男生楼下转了半夜,终于没有上去,她曾在日记中写道:别了,我的冯远遥。


  告诉他这些的时候,冯远遥很感动地握着她的手,他没有想到她那么爱他,他差点错过她。他有些嗔怪她说,你呀,哪怕给我一点点信息也好啊。


  可那时他有于燕啊。


  她问,你记得毕业分手时在站台上吧,我从火车伸出头来叫你,我说了六个字,那是这一辈子最大胆的一次了。


  冯远遥抬起她的脸说,你说的什么?


  她脸更红了,小声说:冯远遥,我爱你。


  冯远遥说,我只听到了我的名字,后三个字,被火车带跑了。


  那天晚上,她给他看那宋词书。他呆了,那本书已经被她快翻烂了,他和她并肩站着,手翻着那本书。


  他说,白小吟,我想吻你。


  白小吟的脸在灯下红成一个灯笼,她念给他一句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他的脸俯了下去。
最美的爱情,不是天荒,也不是地老,只是在一起,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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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4 09: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醉于色


  她站在门外说,书生,还这么拼命做?来,喝姐姐煲的汤。一切宛如《聊斋》中的片断,我还没有说话,她飘进来,然后给我收拾着屋子,我看到那细瘦的背影和露着的锁骨,只觉得一阵喉咙干渴,她的汤的确是好。


  一


  我遇到林太的时候,她说自己正是一片妖娆之色。


  我们住一个小区,她在十八层,我在十七层,我常常听到她在楼上唱戏,戏文婀娜,我却听不懂,只心想,那个女子,也是寂寞的吧?


  有时会在电梯里遇到,她低头笑,每天不同的服装,分外惊艳,她是无事的,我也无事,我在家做方案设计,别人去上班我们才起床,所以,电梯里遇到时比较多。我们一同下楼去吃早餐,那时,多是我们两个。


  可以乘十人的电梯,忽然会局促起来。


  她的确给人太壮丽的感觉,壮丽这词是突兀的,但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离你近在咫尺,真是一件让人觉得窘迫的事情。


  我脸红了,低下头去,从十七楼到一楼,一分钟的时间,却好像一万年,她哧哧笑着,叫我的名字,莲生,宋莲生,你怎么这样的纯洁?你这个样子,最讨女人的喜欢了。


  年长我七岁的她,视我如小男生,她不过才二十九岁,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龄,我叫她喜宝,她说,叫我林太。


  林太并不是林孟励的太太,林孟励的太太在台湾,林在上海做方便面,一箱箱赚了钱,买了这里的楼送给喜宝,喜宝却把自己叫林太,这是人尽皆知的秘密。


  我与她不同。大学毕业后,一个人留在上海,房子是同学房泽的,房泽老爸有的是钱,他在上海的房子至少有十处,我没有地方住,房泽说,先住着,等有了漂亮女孩子介绍给我就行。我知道房泽花心,到处招惹女孩子,那些女孩子也真是,无非看中房泽家的家业,根本谈不上爱情,房泽总说,到哪里去找真的爱情?既然没有,就只好找美色玩下去,玩累了,自然是要结婚的了。


  我和房泽不同,在上海一无根基,二无积蓄,不挣钱就是要饿死的,现在的女人真是势利,所以,爱情于我更是奢侈品。


  喜宝管我叫小雏鸟,我笑笑,不置可否。


  在大学里,我曾与一个女生有过肌肤之亲,尴尬之余,让我觉得男女之事真是无聊,那是至今想起来仍然觉得尴尬的体验。


  春天的夜晚,我的门忽然被敲响,是林太,她站在门外说,书生,还这么拼命做?来,喝姐姐煲的汤。


  一切宛如《聊斋》中的片断,我还没有说话,她飘进来,然后给我收拾着屋子,我看到那细瘦的背影和露着的锁骨,只觉得一阵喉咙干渴,她的汤的确是好。


  之后,她唱戏给我,声音袅娜,听得我似乎三日绕梁了,我说你唱的是什么,她答,《牡丹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我听得迷进去,让她下次还来唱。


  她说,当然要来的。


  我的心,似一只只小鹿,抓挠着,分外地艳起来,里面的颜色,全是喜宝穿得那件粉红。


  我想我是爱上她了。至少,是爱她的浓烈重彩。


  二


  她日日到我房里来,开始的浓妆淡抹换成了后来的布衣布裙,我只听到高跟鞋从十八楼挪动,便知她下楼来了。


  她不再乘电梯,只步行到我房里来,给我做饭,收拾家务,我发现她素面时才更美,那美有一种清丽,逼得人无路可退。


  当然,她的饭做得更是好,细致的杭州人,连茄子也要烧出十八种味道来。我倒似宝玉了,被一个姐姐哄着,我也问,喜宝,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喜欢了。她淡淡地说。


  我剑眉星目,眉宇间还是少年的青葱岁月,不过二十二岁的少年,我只晓得生活是江湖,还不曾懂得爱情。


  但我喜欢她来。


  她来了,乖巧地在我旁边唱着。我做着文案,换了钱,给她买过一只玉坠,一百多块钱,上面有瑕疵,她却喜欢得不行,不再戴铂金项链。但我们两人,隔着天与地一样,谁也没有说过喜欢,也许,只是因为太寂寞。

我哥们房泽撞上过她,惊讶地说,行啊,哥们,这样的绝色倾城,你享用得了吗?


  他说话总是这样污浊。我说,她是我的姐姐,她是林太。


  我总想把自己撇清,因为如果传出去,到底是不好听的。我想,与喜宝这样的人,还是少些纠缠好一些。


  我小心翼翼地说了,喜宝,我要到深圳出一趟差……还没有说完,她便说,正好,他要来了。


  我更恼火,这说法,分明是在偷情。


  那几日,我整天和房泽混在一起,房泽给我介绍一个他看不上的女孩子,那女孩子很俏丽,但就是哪里不对。她缠住我问,你们交大毕业的学生应该去外资,一个月可挣到上万呢。


  我们一起吃饭,刚进门就遇到了喜宝和林。


  那林真是难看,只有一米六五吧,胖而且蠢。喜宝更显得玉树临风,她的惊慌之色让我更加不安,而我也泄露了自己的秘密,明显我说了谎,我没有去深圳。


  我开始带那个女孩子回家,她有难听的名字,叫马燕燕。马燕燕说,这房是你的吗?我答,房泽的,我没有房子。


  她的脸色开始难看,没房子谁和你玩?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这年头,女孩子势利得可怕。


  晚上,喜宝的高跟鞋得得地下来,我看到她一脸泪水站在我门前。


  转了身我往里走,却被她抱住——如果你喜欢,我可以重头再来,和林分手,然后,咱们好好过,我们可以住亭子间,只要你喜欢,我跟着你,到哪里都可以。


  我呆了呆,没想到她这么爱我,越是这样爱,我越觉得难过起来,到底,我们是隔着银河的。


  很坚定地,我摇了摇头。


  她松开手,有关门的声音,然后是上楼去的高跟鞋声音,我颓然坐在地上,捂住脸,一片茫然。


  三


  她还是来,给我介绍女孩子。


  甲或者乙,我记不得她们的名字。她说,我小弟,人很好的。


  看着她在那里演戏,我配合着,不动声色,那些女孩子,有的果真是喜欢我,她就说,我小弟交大毕业,会有好的前途的……有时我们的眼神交缠在一起,瞬间的起起落落,我的心还是扑扑地疼着,她这样伤害自己伤害我是为什么?


  那场戏演了好长时间,后来终于都觉得寂寞了,我让房泽给我找另外的房子,这里,住不下去了。


  我喜欢,但却无能为力,这世界上,好多事情是无能为力的。


  搬家那天,她来来回回跟着忙,到晚上,还有一点点没有搬完,她说,明天再搬吧,今天,住到我那里吧。


  我愣了一下就答应了。


  是第一次去她哪里,到处是白,雪白的四壁,上有她一张黑白照片,也就十九岁的样子,分外清纯。


  她拉了我的手,去到室里,里面全是画,那画里,就有我。


  我才知她是学美术出身的,有一支荷,画残了,想必是故意的吧,她清泪滴落,那就是我呢。


  我们喝了红酒,一共三瓶,到后来头疼到分裂,她为我敷了冰,她的手真烫,我拉了她的手,叫她的名字,是藤缠树还是树缠藤,两个人的缠绵可以有多久,天荒和地老是什么?我不知,人世间还有这样的滋味,一次次,把自己送到顶峰,她事后唱着昆曲,我洗着澡,镜子中,是一张桃花脸。


  第二天,我又把搬走的东西搬了回来。


  有些东西不能尝,一尝,就会醉。


  我真的醉了,与她日日欢好,她喂我樱桃,叫我小宝小贝,那眼睛里都是喜欢,喜欢得那样放肆,她坐在我的腿上问,你会爱我多久?


  哪里像三十岁的女人呢。


  不知道。我说。我说的是实情,她黯然下去,点了一支烟,在窗前抽着,烟很快在夜色中散去了,我从背后抱住她说,能多久,就多久吧。


  后来的一天,我听到林回来,他们在楼上吵闹,打得不可开交,有她的哭声,接着,是一个男人跑下楼来砸我的门。


  敢动我的马子!他咆哮着。


  我,我……我张口结舌,喜宝也跑下来,嘴角有血,头发是乱的,她说,不关他的事,是我要他。

  林疯狂地抽着她,她几乎是狰狞地笑着,我就是爱他,就是想和他在一起,怎么样?


  我听不下去了,说,喜宝,你,你不可以这样的。


  一下子,三个人全冷静下来,林骂了一句,贱人。喜宝看着我说,莲生,这场戏,你是最失败的演员。


  我还想说什么,她已经上楼去,第二天,我上楼寻她,却发现,人去,楼空。


  四


  三年之后,我在上海扎下根,与本土上海女孩子结了婚。


  房泽死了。他玩得太过,喝多了酒带着女孩子去飚车,结果撞飞了。


  喜宝不知去了哪里,亦或去了台湾也不知。我的妻,面貌娇好,似一个人,我第一次见她,叫她喜宝,而她也是势利的,我有了房子才结的婚。


  我早搬离了丽都花园,自己有了房子,有时会想起喜宝来,想必她是恨我的吧?而我,是从她,才开始知道爱情的滋味,才学会了爱情。


  又过了一年,我调到深圳工作,在公司任副总,下飞机的时候,公司说,人事资源部经理去接你。


  看到牌子下站着的人,我呆住了。


  那穿着宝姿的黑衣女子,分明是四年前与我缠绵的女子。


  喜宝。我失声叫了出来。


  我知道,故事,也许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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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18: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啊,我没看完
哎...今天够累的,签到来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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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18: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女版主 相当给力 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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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09: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2楼(柳随风) 的帖子

还没更新完呢!我前天晚上看到2点木睡觉 好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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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09: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能穿过光阴的花朵


  正要离去,背后传来的她的声音,不如,去我家里吧,我一个人。


  我呆了呆,内心有些起伏,背后,站着一个要勾引我的女人,她正等待着我上勾,我明白她的用意。


  一


  我知道很多男人都爱宝蓝。漂亮的女孩子是一副让男人欲罢不能的毒药,我坠入了对宝蓝的单相思中。


  宝蓝是那种让人看见一次就忘不了的女孩子。她妖妖地画着很浓的妆,穿吉普赛人的大裙子,长长的大卷发如茂密的森林一样,我想像中把手插在里面的滋味,但也只想像而已。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是很信的。宝蓝撞到我们宿舍找汉杰的时候,我一抬头看到了她,那时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正在看一本村上春树的小说。


  我记得那是一个春天的黄昏,所有男生去忙着谈恋爱了,他们开玩笑说自己是一只只叫春的猫。已经大三了,我还没有女友,我喜欢的女孩子一直没有出现。


  她好像刚洗了头发,头发里有极好闻的薄荷清香。


  汉杰呢?她问。她的裙子是长长的格子裙,上面是带流苏的黑领毛衣,很大的眼睛里流露出极芬芳的眼神,原来,有的女孩子眼睛真的是芬芳的。


  汉杰是她的老乡,汉杰也是她的暗恋者之一。


  我庆幸汉杰没有在。我跳下床来,把书碰落在地上,结果她惊喜地说,我正想找这本书呢,多么忧伤的村上啊,你喜欢吗?


  其实我不喜欢,我只是闲来无事。我说我喜欢卡尔维诺和艾略特,你知道他们吗?


  她茫然地看着我,然后说,中文系的人就是知道得多。


  她走后我的心里就乱了,恍来恍去是她的眼睛,当然,她那条紫色的大裙子也把我迷住了,我从来没有发现哪个女孩子可以把格子裙子穿得这么好看。


  她在隔壁的师大,我去找她时,她显然忘记了我是谁,我有点尴尬,但还是直抒了胸臆:我想我喜欢上了你,你能做我女友吗?


  呵呵,宝蓝嘻嘻地笑起来,没有和别的女孩子一样的羞涩,也没有冷淡地拒绝我,她的笑声十分有磁性,在空气中颤抖着,我浑身一颤,看着她,忽然有一种想吻她的冲动。


  我们开始约会,她却并不承认是我的女友。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和所有恋人一样,她的眼神缥缈,似狐狸一般,暗夜里,我突然搂住她。然后把自己凉的唇贴上去。她仍然笑着,说,痒。


  我疑心她是个没心的人。


  除我之外,她还与别的男生约会,见了我也并不避嫌,邀我一起去吃饭。


  心里软软长出一根刺来,伤得当然是我自己。宝蓝是一支招摇的花,她美丽,但从来是有毒的。


  在一个下雨天,我站在她楼下喊,宝蓝,宝蓝,你下来!我和疯了一样!我没办法不疯,我喝多了酒,内心里全是那个妖娆的女子。


  很多人伸出头来看我,我继续嚷着,宝蓝,宝蓝,我爱你!!——我和所有那些犯了相思病的傻男孩儿一样,没完没了地宣泄着,天知道我真的快疯了。


  她下来了,打着一把红色的伞,穿着动人的白色长裙,我一把拉起她就跑,她的伞滑落在风中了,我顾不得了,拉着她跑到楼顶上,在大雨中,我吻了宝蓝。


  她依然那么冷静地看着我,一直看到我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宝蓝,这个狠心的女子,她到底爱谁?


  二


  没有人知道宝蓝爱谁。她冷静地出现在好多男生身边,然后看我们表演,然后将我们淘汰。


  我恨宝蓝。


  不爱,却给了我们缠绵的眼神,却给了男人最初的勾引。离毕业还有一个月时,我每天都要喝酒,每天要出现在一个小酒馆中,因为那个小酒馆中,有一个女孩子。


  是一个叫晓蔻的女孩子。


  那么像宝蓝,但却没有宝蓝的媚态,她有宝蓝的形,没有宝蓝的神。她穿蓝色碎花腊染的衣服,做山西的刀削面油泼面和其他我叫不上来的面食给我吃。她安静地坐在我对边,然后笑着问:哥哥,要不要再来一碗面?

 一样的脸孔。却是两重人间,一个冷若冰,一个花似锦,晓蔻常常给我讲山西的故事,她的姐姐,她的弟弟,她住的窑洞,她梳着油光光的大辫子给我看,她叫我哥哥。


  这个只有初二文化的女孩子,轻轻地打动着我,可我不爱她,她只是一个让男人温暖的角落。当我喝醉了酒时,她会扶着我去卫生间吐,当我眼神忧郁时,她会唱《兰花花》给我听。


  当然,她只是一个打工者,老板是她的姨,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她总是托着下巴看天,看着我和晓蔻聊天。后来我再去吃面喝酒,她总是说:算在我身上,就当姨请你了。


  那时的宝蓝又和一个学德语的男生在一起,她是不是又想去德国吃黑面包呢?


  我们路遇,她总是很热情地说,一起去吃饭啊。明明,她的身边还有她的新男友。


  这个女孩子总是在用过分的热情伤害着男人,她装似没心没肺,其实最知道用什么样的武器来对付迷恋她的男人。


  她不爱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三


  毕业前的最后一夜,天降大雨,风声雨声中,大家抱头痛哭。


  总有哭的理由,总有难以割舍的东西,宿舍里全是摔碎的酒瓶子了,空气里也弥漫着酒精的味道,宿舍外面的合欢树被雨水打得一片粉红的飘零!


  半夜,我去敲晓蔻的门,我去和她告别。


  我要谢谢她的微笑,谢谢她的《兰花花》。


  她轻声问着,谁?声音里是害怕和小心翼翼。


  我。我吐着酒气说,我来和你告别,明天早晨六点的火车,就此,我别过这个城市。


  哗啦,门拉开,我和雨水一起扑到门里,一下子跌到一个软软热热的身体里,我抱住她,她贴上来,声音婀娜地叫我哥哥。


  血,轰隆隆冲了上来,一把将她抱上二楼的小阁子间,低矮的阁子间碰了我的头,我开始疯狂地吻她,不,是在咬她。


  她隐忍着,隔壁是她的姨。


  我们缠在一起,我一声声低叫,宝蓝,宝蓝。


  全然忘记怀里是一个叫晓蔻的女孩子。在冰与火的缠绵中,在罪与罚的涅磐里,我一次次在火中上升坠毁。


  凌晨三点,我离开阁子间,雨已经停了,街上空无一人,我大声地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唱了好久,我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四


  十年以后,我已经是北方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总,娇妻爱子,房子车子都是极好的。有人来组织同学聚会,妻子说,去吧,看一看你的初恋情人。


  宝蓝的样子一下跳到我的心头。


  隐隐地,心被什么刺了似的,我疼得说不出话。晓蔻的名字想了很久才想起来,那个小面店,是不是还开着?或者也拆迁了?


  坐飞机去的时候,妻子说,不要和旧情人死灰复燃啊。我搂了搂她说,放心,那时我只是暗恋,是一个人的爱情,没有一个女人如你一样爱我。


  到达的时候正是雨天,我忘记这个城市是爱下雨的,更忘记了带伞。


  打车到门口时,远远看到一个穿着宝姿黑衣裙子的女子,我正叹这女子身材的美妙,她一转头,我呆住,明亮美艳与十年前一样,不不,比十年前更美艳的宝蓝出现在我面前。


  她过来,热情的拥抱我,来来,我们的吴总来了。


  我说你怎么知我来,我们又不是同学?


  我问汉杰的,你来我怎么能不来?你们宿舍的人我全都认识!说着,她居然在我掌心里轻轻拧了一下,那是个十分暧昧的动作。


  十年过去,她变得更加老练了。我轻轻笑笑,可惜,我不是十年前那个青涩的小男生了。


  我们一起进去,汉杰过来拥抱我,他胖了许多,带着自己美丽的妻子,我说原来可以带家属的,我真后悔没有带子怡来。


  大家哄着要看子怡照片,我掏出钱夹子,里面是她们母子照,一个似张曼玉,一个似小熊维尼。


  一片羡慕之声。我看到宝蓝黯淡的样子,她独在角落里吸烟,汉杰告诉我,宝蓝毕业后嫁了个香港人,后来才知那香港人原是有老婆的。再后来又嫁了比自己小五岁的男人,搞行为艺术的,当然又是鸡飞蛋打。总之,她真的是红颜薄命的,说着,汉杰不怀好意地看着我,人家可是冲你来的,她说想做你的情人啊。

  我笑了笑说,汉杰,你别开玩笑。


  去阳台上找她,她正吸烟,看着外面灯色阑珊,这真是个寂寞的女人,可惜我不是十年前那样容易被引诱的小男生了。


  我们聊着天,中间我接了几个电话,全是几百万的业务,她静静听着,很乖的样子。


  雨还在下,聚会已近尾声,我的秘书安排了我去酒店住。正要离去,背后传来的她的声音,不如,去我家里吧,我一个人。


  我呆了呆,内心有些起伏,背后,站着一个要勾引我的女人,她正等待着我上勾,我明白她的用意。


  转过头来,我一如她当年的冷静,谢谢你,我还有一单生意要谈,说完,我转身走。


  我知道一个道理,一个人不能同时被同一块石头绊倒。


  我没有去香格里拉酒店,我要去看当年那个小面馆。


  那里已经是一片高楼,我甚至搞不清方向,更不用说那个小面馆。


  第二天我再来,天晴了,高楼的玻璃幕墙恍得我睁不开眼睛,我打听那个小面馆的老板娘和晓蔻。


  一个在这里居住的老人说,十年前就走了,那个女孩子被人搞大了肚子,她姨骂她不要脸,说她没本事,那个男人据说还是个大学生。


  呆呆地我愣了半天。老人说,你说那个男人多差劲啊,那个叫晓蔻的女孩子多好啊,后来不知他们去了哪里?反正没有人再见过他们。


  回来的路上,我又接到宝蓝的电话,她声音暧昧地说,吴生,你真的一点都不怀念过去吗?


  不,我说,我怀念,怀念那个被我伤害过的人。


  轻轻地,我挂了电话,把头扭向窗外,眼前的景色一片模糊,我的眼里一片泪水。
最美的爱情,不是天荒,也不是地老,只是在一起,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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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09: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华丽流年中的错爱


  他忽然蹲在地下哭了,哭得很厉害,他说,你个混蛋,你为什么不珍惜她?她似一块碧玉啊,你为什么啊?


  刹那间我呆住了,马加,他爱过杜婉这么多年!


  一


  我与杜婉,算是金童玉女,天赐良缘。她是我同学的妹妹,小我三岁,我们算得青梅竹马,长到二十岁,便有人说杜婉是我的媳妇,我亦没有否认,这样的说法久了,连我自己也认为是爱她的。


  杜婉有贤慧的品质,再加上温柔美丽的那张脸,以及说话时细细的声音,总会让人以为她生来就应该被保护。


  二十一岁,我大三,去北京西站接刚下火车的杜婉,她穿了一件黄裙子,更显得皮肤白,和我同去的有室友马加,马加说,你的女友,怎么如同一个芭比娃娃。


  她跑过来,亲昵地叫我小林哥,我接过她的东西说,怎么又长个了?的确,我的女友是越来越漂亮了,但她漂亮得没有个性,不像米蓝是那种野性的美丽,我们同班,她喝多了酒让我背回来,她涂艳红的口红问我美不美,她的头发永远是那么乱,黄的,蓝的,紫的,米蓝,什么颜色都也染。我总以为她是肆无忌惮的。她是马加的女友。


  马加说,他喜欢的就是米蓝的那个劲,他们一起疯一起闹,马加是艺术系的男生,生得人高马大,不似我,我是南方男人,与北方男人比,在身高上没有优势,可我长得很细腻,米蓝说,看到我,她总想摸一摸。总之,她总是没什么正经。


  米蓝看到杜婉的第一眼说,这个女孩子,只适合做男人的妻子,不适合做男人的情人,因为漂亮得那么单薄,没有力度感。


  我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她趴在我耳边说,她肯定还是处女,我敢打赌。


  我的脸一下就红了。


  米蓝说得很对,杜婉还没让我亲过她,有一次骑着脚踏车去雨花台玩,遇到一个坑,颠了她一下,她一下子抱住我的腰,也只有几秒种吧,马上就又松开手,她的样子,总像一只受伤的小松鼠,让人怜爱。


  杜婉的哥哥曾说,把我妹妹照顾好,否则我和你没完。


  我知道杜婉是为了我才来北京的,她从十二岁开始迷恋一个叫林野的男人,直到现在。


  米蓝说,林野,你真幸福啊。杜婉也很幸福,如此迷恋一个人是一种幸福,但我并没有感觉出来,有时候,我对杜婉的感觉,更多的时候是手足之感。


我们四个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常常一起去郊游,米蓝的笑声总是那么刺激,她尖叫着,穿超短裙子,烫大波浪,有时露出很诱惑人的乳沟,马加和她调着笑,我和杜婉远远地看着她们。杜婉说,林哥,他们是真心相爱吗?


  二


  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虽然他们看起来真的很相爱。米蓝会当着我的面坐在马加的大腿上,然后把马加爱吃的菜喂到他嘴里,我和杜婉就取笑他们太闹了,可他们还是那样干着。


  那时,杜婉就会把腿伸到桌子低下,离我很近,偶尔会碰触到我,她的小腿又细又长,冰凉似水,她的脚缠在我的腿上时,我会心跳,但很快就会平静下来,我还是喜欢米蓝的妖娆,喜欢她喝醉了酒给我们唱黄梅小调,她说自己的外婆是个戏子,跟人私奔过,她很羡慕那个年代,三十年代,居然还可以私奔。


  现在,谁还私奔啊?她眨着眼睛说。


  我啊,我暧昧地说,杜婉的脸沉下来,我赶紧说,我开玩笑呢,因为根本用不着私奔了,爱上谁,就是谁了,是不是?


  马加说,当然是。


  他的眼睛没有看着米蓝,而是看着杜婉,他不只一次说过杜婉的好,说这样的女孩子才是最性感的。他说,你看看杜婉像不像十八世纪中叶的大小姐,穿着紧身长裙,带鲸鱼骨的那种,什么都不露着,但却万种风情,对吗?


  我以为我会吃醋,但我没有,我说不知道。因为我们到现在只是拥抱亲吻,仅此而已,有几次我想把手伸到她的内衣里,都被她用力制止了,但我感觉出来了,她的胸很平,不似米蓝,波涛汹涌。


  事情的变化是在我们三个毕业的时候,米蓝和马加哭得昏天黑地,把小酒馆中的酒全喝光了,他们是那天分手的,米蓝说,马加,我从来不曾爱过你,马加说,米蓝,我也是。


  他们抱头痛哭,不知是为爱情还是为什么,大概也是为光阴?大家也许很快就会变老吧,谁知道呢,那天我不在,我和杜婉去了北京的香山上,上面有个寺庙,据说许愿很灵,杜婉让我许个愿,等着她,然后我们结婚生子,慢慢变老。


  她也许了愿,她说,青梅竹马,不离不弃,青丝白发,一生相随!


  其实我许愿的时候想的不是她,而是米蓝,那是我心里的一个秘密。


  三


  三年后我开了自己的公司,卖汽车配件。杜婉大学毕业就和我结了婚,我们的婚姻如同过了七年之痒一样,即使新婚之夜也没有什么新鲜感。


  虽然杜婉真的是处女,这不但不让我感觉珍惜,反而觉得索然无味,我想自己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我喜欢那些充满了鬼魅感和神秘感的女人,比如米蓝。


  米蓝去了哪里?毕业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她是上海人,应该回了上海,有人说她跟一个意大利人走了,谁知道呢。


  马加还在北京,我们常常聚在一起喝酒,他还是一个人,随便搞点卖买,生意时好时坏,有了钱就请我去王府,没钱了就吃点街边小吃,他一直没再找女朋友,我问他是不是忘不了米蓝,他答,不是。


  我们已经不小的,家里催着我们要一个孩子,征求杜婉的意见时,她说,不,怕影响身材。


  即使做爱,亦是一是一,二是二,我渐渐生出倦意。


  当然,外面有了女人是结婚五年之后的事情,我三十岁了,如果再长期和杜婉这样不愠不火,早晚会连婚姻也守不住。我常常怀疑杜婉是不是爱我,不然,为什么不肯生一个孩子给我?


  我在外面的女人是米蓝那样的女人,吸烟,涂很艳的口红,就连指甲也是妖娆得很,我喜欢她们把自己打扮得俏丽一些,然后拍拍她们的屁股说,来,上车,哥哥带你去玩。


  直到有一天,我在外面胡闹让马加撞到,他狠狠地打了我,说我真是王八蛋,杜婉这么爱我,我怎么对得起她?


  这让我很恼怒,这本来是我个人的事,与他什么关系?


  我们动了手,他肯定打得我落花流水,我的鼻子流了血,我倒地上说,你他妈吃多了是吗?这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他忽然蹲在地下哭了,哭得很厉害,他说,你个混蛋,你为什么不珍惜她?她似一块碧玉啊,你为什么啊?


  刹那间我呆住了,马加,他爱过杜婉这么多年!


  是的,他爱她,一定是,否则,不会这样心疼她。


  而我的爱的人,始终是米蓝,可惜,我们都相互错过了。


  四


  春天的时候米蓝回来了,她更洋气了,和从前比,多了几分成熟的魅力,有点似梅艳芳,我们都跑过去拥抱她,只有杜婉没有。杜婉怀孕了。


  她亲着我们的脸,说我们怎么变得这么老了,特别是我,胖得让人简直差点没认出来。我们四目纠缠,我从她眼中看出一种东西,那种东西,叫做难忘,或者说,叫做爱情。


  那天我们喝了很多,是在北京饭店。记得上学时我们四个就说过,以后有了钱,就来北京饭店吃,天天吃鲍鱼,如今我们常常能来,却很难四个人再在一起了。


  杜婉一直没有喝什么酒,中途她说累了,我已经喝多了,马加主动说送她回去,这正中我和米蓝的意,那时天开始飘着雪花,快春节了,街上挂着红灯笼,米蓝从意大利回来的第一站就是北京,她说,就是想看一个人。


  谁?


  你。


  我们彼此看着对方,好久好久,米蓝的眼泪掉了下来,掉在面前的盘子里,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她哭得很厉害。我带她去电梯里,她忽然蛇一样缠住我,林野,我爱了你这么多年,你是我唯一的挫败感,从第一眼看到你就开始爱,别人都以为我和马加是恋人,只有我知道,我是爱你的,为了逃避你,我才跑到意大利,我发现我根本忘不掉你,于是我又跑了回来,爱情折磨得我快疯了,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们还有好长的人生可以走,是不是?


  我听呆了,这是我没有想到的结果,我一直以为是我喜欢米蓝,没有想到她爱得这么刻骨铭心!


  我紧紧地抱住她,我们的唇吻在一起,辗转沸腾,体内好像有什么被点燃,我知道,这才是让我燃烧的女子。


  她的眼泪好咸,她的吻好凉,我们纠缠了好久,上上下下,后来我说,米蓝,我们去开个房吧。


  电话,就是这个时候响的。


  五


  是杜婉打来的,她说,快回家吧,我为米蓝铺好了床,我们两个住一间屋子。


  才知道,我们都不年轻了,她不是她,我亦不是我了,何况,杜婉的肚子里有我的孩子。


  开车回家的路上,米蓝吐着酒气说,如果有下一辈子,我一定会先遇到你,还请你,还爱你,等我,好吗?


  这话听得我心痛,我眼睛酸酸的,说,不如和马加结婚吧,他现在也和你一样,也是一个人,何况,你们曾经是恋人?


  她摇了摇头,马加不爱我,你应该知道,马加爱的人是杜婉。


  原来所有人都知道马加爱的是杜婉。


  只有杜婉不知道,她一心一意想和我白头到老,为了孩子,我不能负了她。


  杜婉生孩子的时候我去了上海,是米蓝让我去的,她说,你来上海送我吧,我回意大利。


  我不能拒绝,去上海的飞机上,我有种私奔的感觉,这次去上海,我与杜婉说了谎话,我说出差。杜婉说你开着手机,我生产就在这三两日。


  见到米蓝,米蓝说,关掉手机行吗,我只要你一日,你的一日,就是我的千年。


  我掏出诺基亚,关掉,然后觉得有热气从后面涌上来,是米蓝,她抱住,亲爱的,你要我吧。


  六


  那是怎么激情的一夜,一夜过后我愿醉死了,我想,米蓝才是我要的女人。我决定与杜婉离婚,米蓝说得对,这人生,还有太长路要走。


  开了手机,有二十几条短信,我读了,刹那间傻了。


  全是马加发来了,他最后一条短信说,林野,你会后悔死,杜婉死了,她为了给你生孩子死了,死时,你不在她身边,她有先天性心脏病,根本不能生孩子,为了留住你才舍命为你生孩子,可你在哪里?你一定在米蓝那里。


  我狂奔去机场,米蓝在后面追着我,我反身对她说,我们分开吧!原来,在亲情面前,爱情那么轻,轻到可以飘浮不见。

  我有了儿子,杜婉却再也回不来了,杜婉下葬那天,我跪在她墓前说,亲爱的,我刚知道珍惜爱情,刚刚明白青丝白发是多么美,可惜你走了。


  米蓝又回了意大利,马加也离开了北京,没有了杜婉的城市,于马加而言就是一座空城了,我看着襁褓中的儿子,第一次,眼泪落得很急,很急。
最美的爱情,不是天荒,也不是地老,只是在一起,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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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09: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比烟花还寂寞


  我不再纠缠他,我的身体慢慢枯萎着,如一朵花的凋零,速度之快,让我意想不到。……突然我渴望年老,坐在摇椅上,想想年轻时的缠绵,虽然放浪过,可毕竟也值得纪念。


  一


  七年前,我认识赵可明,并且爱上他。那年,我不过二十三岁,正是最俏丽的年龄,有大把光阴可以挥霍。


  他说,我是珠圆玉润的女子。他说的时候,我正粘在他的身上,不肯下来,似一尾巴鱼。我说,我如何珠圆玉润?


  他便抚摸我的皮肤,说它们是丝绸之路,然后指着我光洁的额和眼角说,这里,没有半丝皱纹。


  那她有吗?我是故意这样问的。她肯定有的。


  她,是赵可明的妻。


  我明知他有妻,却偏偏缠住他,报到第一天,我们便用眼睛纠缠在一起,我看过谁说过一句话,女人和男人有没有故事,十分钟就可以知道的。


  那天报到后,他请我喝红茶。


  我们坐在茶楼里,有一搭无一搭说话。


  他在报社是主任,我不过是一个小小记者。上班第一天,便有领导请喝茶,我自然是高兴。


  后来我知道,这和珠圆玉润有关系。


  我知自己是性感女子,那天我穿了无袖的连衣裙,轻轻裹住我曼妙身体,我身高一米六五,加上七厘米高跟鞋,再裹上那样的连衣裙,什么样的男人可以抵挡?我是故意的。


  因为我一向自由散漫,我知道男人都是疼惜女人的,但我只想到疼惜阶段,我不想和谁发展成上床。


  三个月之后,我却和赵可明上了床。


  是他纠缠我,他总夸我珠圆玉润。


  我们一起去青岛出差采访,半夜跑去吃海鲜喝扎啤,我渐渐喝多,他伏过脸来说,莉兹,为什么,你的腰这样细?


  说着,他动手在我腰上摸了一把。


  我觉得野火花烧了起来,一直烧。


  他是背着我回的酒店,他的心跳得厉害,到了电梯里,他挤我到一角,然后问我,有没有一点爱他?哪怕是……爱他的身体?


  我鬼魅地笑着,他,一个三十岁男人,有英俊面貌,况且总是幽默有趣,说不爱,怎么可能?况且,我的身体也是寂寞的,真的寂寞,陈中离开我时间有一年之久,我的身体,已经这样干渴,那曾经的缠绵让我怀念。


  我的笑引诱了他,他一把抱起我,抗着我进了房间。我尖叫着,我的尖叫更刺激了他,我们在房间里追赶着,我飞着,似一只蝴蝶,把衣服一件件向他扔去,他忽然扑过来,我们的眼睛纠缠在一起,他低声说:莉兹,做我的情人吧,好吗?


  那天晚上,我们燃烧好久,最后,他吓到躲在卫生间里不敢出来了。他说,你怎么这么生猛?我点了一支烟,笑着,你喜欢吗?


  是陈中告诉我,女人,应该好好享受性爱,那是一个美妙的果盘,可以让女人青春永驻的。


  我于赵可明而言,只是享受他。


  至于感情,我谈不上,也许女人的性可以有很多次,但爱,只能属于一个人。


  我爱陈中,虽然他抛弃我,娶了市长的女儿,但我爱他,他比所有男人都有魅力。


  那时我真的这样想,这一辈子我只爱陈中一个人,但当我和赵可明纠缠在一起时我才发现,女人,可以有很多次爱情。


  二


  我们时时去偷欢,只要有机会,他便去开房间,然后给我打电话,和特务接头一样,哪个房间,多少号。


  那时的我,怀着做贼的快乐,悄悄进了宾馆,装作若无其事,在宾馆卫生间里涂涂口红喷喷香水,然后推开虚掩的房门。


  从门口跳出一个人来,拦腰抱住我,我们便纠缠在一起,他喜欢一件件脱我衣服,我喜欢他跳出来的一刹那。
我越来越迷恋这个游戏。


  堕落,有时是件快意的事情。


  二十三岁的我,在与赵可明做爱之后常常问,我美不美?是不是,她一定老得如同蔫了的黄瓜。


  他便说是。


  我无法想像三十岁的女人有多老,也许已经很老了。


  还没有等我想像完全,赵可明的女人便找上门来。


  果然是老。


  胖而臃肿,有了眼袋,穿着亦不入时,腰围有二尺五?她冲过来,骂我狐狸精。我不知她找的哪家侦探,反正她知我是那个狐狸精的。


  我瞥她一眼,你倒想做狐狸精呢,瞧瞧你,跟猪妈妈一样。


  她恼得劈过脸来就是打,我躲开她,扬长而去,给赵可明打电话,管好你老婆,少在这里撒泼。


  如果她不来闹,我倒真的不想要赵可明的,青年才俊有好多人,我何以嫁一个有孩子的男子?


  他太太的闹倒让我决绝了,我辞职,然后问赵可明,给我一个答案,要我还是要她?


  他开始大闹离婚,我不管,我只要结果。


  女人真是狠心的动物,我看着一场戏如何收场。


  一个月后,戏收场,房子车子儿子全给了人家。人归了我,赵可明跑来,献媚地说,以后,再也不用偷偷摸摸了,也不用去宾馆了,我要光天化日下与你亲热。


  我反倒觉得无聊了。


  真是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我们结婚,举行了还算热闹的婚礼,大家说赵可明好有能耐,可以娶这样的妙龄女子,他灿然一笑,谁不爱吃鲜桃一口?


  从此,我们过起夫妻生活。


  三


  七年之后,我亦是三十岁女人。有六岁小女儿,围绕膝边。


  而赵可明,三十七岁,身体有微微发福,他辞职,开一家贸易公司,我早做了全职太太,相夫教子。


  七年中,我起初过柴米夫妻生活,我们日日缠绵。他说,终有一天,会死在我身上。


  那时我是甜蜜的,他依旧叫我小妖精。


  小妖精是他对我的昵称,做爱时,他常常一声声这样叫着我。他让我的骨头都酥掉,你知道骨头酥掉是什么感觉吗?就是想软软地倒在他的身上,一生一世。


  其实,我是在婚后爱上的赵可明。


  我们共同创业,怀孕生子,一天天,柴米油盐。当孩子六岁时,我看镜子中的自己,哪里有当年曼妙的影子,我的腰围从前是一尺九,如今是两尺五。


  我想起那个女人,那个当年骂我狐狸精的女人,她还好吗?


  我们是在家乐福超市遇到的,都推着购物车,我们在交款台前相遇。


  三十七岁的她,更显衰败之姿,我想说句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她的筐里,有好多打折卫生纸,我买了SK?II。我怕变老。


  但多好的化妆品都不能让我的美貌驻颜。


  我早已不是狐狸精,换上围裙,我也是人家太太,要煲赵可明爱喝的汤。


  做了有钱人,他的架子水涨船高,但在性事上,却是一日不如一日,我们从每日谈,到半月谈,再到月刊。最后,我们分床睡。他说,神经衰弱得厉害,想一个人清静一下,生意场上,竞争很是惨烈。


  我不再纠缠他,我的身体慢慢枯萎着,如一朵花的凋零,速度之快,让我意想不到。


  我的全部心思,放在女儿思楠身上,买了最好的钢琴,带她去学英语绘画舞蹈,不然,大把的时间我如何打发?


  日子总要过下去。


  而青春,总有一天会成为过去的。


  突然我渴望年老,坐在摇椅上,想想年轻时的缠绵,虽然放浪过,可毕竟也值得纪念。


  四


  中午,我一个人睡午觉。


  有门铃猛摁,我让保姆去开门。


  是一个年轻妖艳的女子站在外边。


  比我当年更俏丽,穿吊带露脐装,我打量她的腰围,也不过是一尺九,她嚼着口香糖。我冷眼说,小姐,你应该注意礼貌,我疑心她是来卖保险的。


  她打量我,说,果然是老了。


  我说你说什么,找抽?


  她得意地坐在沙发上,然后说,你的老公说你老得连做爱都没有激情,一看,果然像性冷淡的女人,你看看,脸上怎么这么多的皱纹?


 我气得脸都黄了。


  什么时候,赵可明又暗渡了陈仓?


  怪不得要分房睡,他哪有精力再应对我。


  是我单纯,以为他拼命得来的女人会珍惜,原来他还是老样子,喜欢的人就会把她搞到手。


  你要和他结婚?我问。


  你才结婚呢,女孩子抽出一支烟,笑着,我想要他的钱,或者你出,他不肯给,我只好来找你,我肚子里有他的孩子,至少一百万,否则,我不会放过你们一家。


  我只感觉从头凉到脚,你信这世界上有轮回吗?只是现在的女孩子连婚姻都觉得费事。


  那是你们的事。我冷冷地说,现在请你滚,小狐狸精。


  骂完我呆了,曾几何时,别人这样骂过我的。她笑着,说,你是老狐狸精,我是小的,小的,总比老的招男人喜欢。


  我伸出手去,却被她抢了先,她甩掉我的手说,希望尽快把一百万给她,否则孩子生下来,更难看。


  五


  我提出离婚,赵可明笑我,你还提离婚?当年我就傻了,根本不应该离婚,离婚才是男人干的最傻的事,现在谁搞婚外情还离婚,真是弱智。


  他说的话让我心寒,甚至,我都哭不出来。他拍拍我的肩,你已经三十岁了,离了婚去找什么样的男人?我前妻就是例子,你愿意过清苦的生活,买打折的洗衣粉和衣服?我一不缺你吃二不少你穿,钱你也随便,我想,你应该知足。


  这些话说出来,我知我和他之间只是一场交易了。


  我没有再提离婚,我亦不去管他如何摆平那个女孩子,既然无所谓了,我想他有的是办法摆平她吧。


  只是我们形同虚设的婚姻仍然显得那样热闹,人前,仍然是模范夫妻,孩子面前,他亦伪装得好。


  而所有的一切,不过是演戏,演员上了场,由不得自己了。甚至,我的眼泪,都没有人可以看得到。


  唯一可以看到的人是赵可明,但我不愿意展示伤口给他看,他不配,不配看我的眼泪。


  是我自己选择这样不可回的道路,谁亦不能拯救我。


  我们还是过了下去,看上去一团和气,底下暗流汹涌。


  我不知可以坚持到什么时候。


  只觉得镜子中的那个女人的脸在一点点变形、变老,所以,很多时候,我会蹲在镜子前,像个孩子一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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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09: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破戒


  看来,戒是不能破的,有的时候,破戒比戒还要难更多。


  一


  梁念妮觉得自己已经对爱情有了免疫力。用她的话来说,什么爱情,全是狗屁。


  这话出自一个汉语言文学硕士生的嘴里的确是不雅。但如果这个人经历了三次恋爱却次次失败,如果这个女人长得还有几分姿色,如果她还有几许风情来说,是不是真的说不过去了?


  梁念妮,二十七岁,一所名牌大学的教师,研究生毕业后留了校,一米六七,会三国语言,当然包括汉语。这样介绍特别像信息部里的说法,有征婚的嫌疑,可她的个人资料里就是这么写的。她没有写上的还有,谈过三次恋爱。


  第一次当然是初恋,爱得死去活来,才十七八岁,相许了终身,结果男孩儿没有考上大学,她上了大学,长期往男孩儿的城市跑,男孩儿在一个城市里做厨师,她都为自己的爱情感动,一个大学生和一个厨师,想想就是爱情小说。


  然而不是这样的。爱情和现实是两回事,她跑了两年之后有点倦怠,但是为了爱情还在坚持,坚持不下去的是那个男孩儿,她在偶尔碰到男孩儿和饭店里的女服务生偷情之后并没有多震惊,原因是:她觉得他们很相配,而她,是一个局外人。


  她以为自己会哭着回来,但一路上竟然感觉解脱,她终于明白,有的时候,人爱上的只是爱情的感觉,在爱着时候的热情和痴迷,与他人无关。


  第二次恋爱才真正是棋逢对手。


  是她的学长。两个人在会上一见钟情,他风度翩翩,她万种风情。那个元旦晚会上,他们一直翩翩起舞,会散了之后,他们一起去许愿树下许愿,钟声响起的时候,他们接了吻。因为他们许的愿都是在新年里找到新的爱人。

  就这样恋爱了,和所有大学生一样,一起吃饭看电影,吵吵闹闹,在小花园里拥抱或接吻,象牙塔中的爱情就是这样吧,完全和社会没有关系。兀自地爱着,自生自灭。后来,学长上了南京的研究生,写来一封信说以后可能见面不方便了,请她自己多珍重,他甚至没有勇气打电话来说分手,为此,梁念妮很是看不起他,她倒是打电话给他,说了两个字,谢谢。客气而委婉,这两个字说出来,一切就完了,爱情怕的是什么,怕的就是客气二字。


  她就这样毕业了,在家乡小镇上教初中,遇到了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子。她躲避着他,他问,你躲得开我,你躲的开爱情吗?又是一场匆忙的恋爱,杏花开了梨花开,她是一树梨花压海棠,这次想到了结婚,男孩儿说,结婚?多不好玩,我要做你一生的情人。


  注定她是孤单的?她不缺少美貌,不缺少学识,却误了红尘误了终身,于是索性再考研究生,考南京的,为出当年一口气吧。


  留在南京后,也想过恋爱,但总觉得看哪个男人都没有胃口,她尝过了三道菜,都让她感觉极差,对爱情,她的胃口已经坏了,她常常和女友安安说,我的爱情已经枯萎了,凋零了,换句话说,我已经爱无能了。


  即使看到再动心的男子,她也会一笑而过。


  安安说,不对,那是你还没有破戒,老和尚都说自己不喜欢女人,真见了美女,也会破戒。


  梁念妮不相信,她觉得自己的心已死,对爱情的免疫力使她独上高楼,望尽天涯。


  二


  遇到李汉森时,梁念妮觉得这个男人似曾相识。


  是的,他似她曾经暗恋过的男人,那个男人,剑眉星目,曾经在她十五岁时占满了她的心。


  是在一个圣诞party上,那男人一身白衣,游走在人群中。


  如果不是他招惹她,她是不会主动出击的,因为,她虽然对他感觉不错,真要主动出击那是另一回事。


  但他过来,很绅士很优雅地说,你真美。


  那天晚上的梁念妮的确是美,她把几年前一条露背的宝姿黑裙穿在了身上,从买了就没上过身,也许是觉得美人就要迟暮吧,她居然想到了它。


  经典就是经典,过了几年再穿,宝姿还是那样诱人。


  她的背部是比钟丽缇的还要动人的。钟丽缇演晚娘时她就心动不已,觉得如果自己去演会比她不差的。


  谢谢。她说。神情并不主动。


  但李汉森的后一句话让她有了兴趣。他说,我们是同学呢,我低你一届,那时你就是校花呢,你知道吗。说完这句话,他凑到她耳边说,那时我就暗恋你呢。


  梁念妮的心跳开始了,所有女人都是希望被男人暗恋的,她也不例外。她努力回忆自己十六七岁的样子,好像非常青涩,谈不上什么动人,大概那样的青涩在男人眼中亦是动人吧。


  是从这几句话开始他们拉开话题的,从南京的房价说到那些园林,又说到周围那些水乡,李汉森很会说话,其实,你可以做那些水乡代言人的,你看,你长得多么婉约啊。


  她婉约吗?上卫生间补妆的时候,她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自己,细眉细眼的,皮肤白白的,如果穿上蓝印花布,她是婉约的。


  对着镜子笑了笑,她再涂点口红,粉面惊艳,她还不老嘛。


  那天晚上她不知不觉就喝多了酒,被李汉森拉着跳舞,从探戈到伦巴,她跳得很尽兴。当李汉森搂着她的细腰用力时,她感觉到自己干渴的心慢慢地松动了,好像春天来了,万物要复苏了,她终于明白,自己,需要男人了。


  三


  离最后一次床笫之欢有多远了?她想,至少有两年了。


  两年,她以为自己很快乐,当李汉森的手在她身上不安分地游走时,她终于知道,她有点干枯了。


  到午夜的时候,电,突然停了。


  人们尖叫着,并不害怕,圣诞节停电,不是多一份浪漫吗?


  黑暗中传来接吻声,好像空气都是湿润的了。


  一张脸贴向了她,她潜意识中要躲闪,动作却是迎了上去,两张唇合在一起,他的舌头伸了过来,缠住了她的,他们吻着,好像地老天荒了一样。

不不,这还不算完,他把手伸到她的内衣里,不老实地乱动,梁念妮的一颗心,终于崩溃掉了。


  烛光点燃之后,李汉森说,你的眼睛好像在燃烧呢。


  是啊,她被他点燃,吻她的时候,她差不多就要情不自禁了呢。她笑了,这一笑,李汉森就又夸,真是绝色倾城的佳人。


  这是多么美妙的晚上呢,她喝了很多地道法国干红,头有些晕,但李汉森还一直让她喝着,到最后,她真的多了。


  车钥匙就交给了李汉森,由他开着车往她的家,她迷迷糊糊说着自己家的地址,一切都是潜意识了,她记得好像被人抱上了车,她记得下车后又被人抱着上楼,然后,开锁的声音,然后,是有人有剥她的衣服。


  再然后,她配合着他,上演了很激情的一幕。


  她记得自己是叫了的。


  为什么不呢,这么快乐。


  好像有人递给她一杯水,然后,她又沉沉睡去了。在梦中,她好像听到什么响声,她想睁开眼,可并不能,努力了半天也是枉然。


  天亮了,她打个呵欠,睁开了眼,眼前的景象,让她大吃了一惊。


  四


  屋里一片狼籍,她几乎怀疑被强盗洗劫了。


  所有能打开的箱子全打开了,她的珠宝,她的银行卡,她的现金,还有她的内衣都没有了。


  靠。她骂了一声。


  真他妈引狼入室!


  昨天晚上……她努力地想着,是的,有一个男人,冒充她的暗恋者,说是她的同学,然后,他们亲吻了,然后呢……细节她不能回忆起来,但有一点她能肯定,他睡了她,还偷了她。


  桌子上留了纸条:


  小姐,你的脸可真难看,快三张了吗?眼里居然还有眼屎,你的叫床声音也太夸张,我不喜欢。


  另外,以后你别自我感觉太好了,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个老女人就行了,没想到你内衣还挺多,可你的那对乳房真对不起这些好内衣,她们太小了,是34A吧。


  喝了你冰箱的牛奶,味道不错。


  还拍了你的裸体,如果你想报警,我会把那些裸体放到网上去,你比木子美还要有名,对了,你这样自恋的女人,可以去当第二个芙蓉姐姐的……


  梁念妮再也看不下去,她尖叫一声开始砸东西,直到没有力气了。


  看来,戒是不能破的,有的时候,破戒比戒还要难更多。


  从此后,梁念妮再也不信什么艳遇,所谓的艳遇,就是无聊的男女如动物一样的兽性冲动,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她在房里躺了一天,第二天,她起来化妆,找出最漂亮的长大衣穿上,管它呢,难道就因为这个不活了?不不,她不是十七八岁了,她已经快二十八岁了,她想,自己应该上街吃点好的,然后再买点化妆品,这么想着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真是有点老了。
最美的爱情,不是天荒,也不是地老,只是在一起,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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