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多措并举,积极解决土地执法过程中的问题。 |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积极坚持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划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执法监察责任区域,各乡镇、街道国土所长为直接责任人,进一步突出强化一线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
二是实施动态执法巡查机制。对市、乡、村三级执法监察信息网络进行认真梳理核实,充实行政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动态巡查,村级信息员及时报告用地动态信息,做到巡查责任落实到位。 |
三是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执法、规划等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成立集中执法处理办公室,各执法部门之间互相交流信息,及时通报违法用地查处等情况,形成执法合力、办案合力,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新机制。 |
四是严格强化责任追究制。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复议诉讼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国土所年终考核,对违法用地面积较多且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年终考核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各种评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