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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州坦博尔服饰有限公司,存在着很多不合法的地方:一、最近个别部门领导强迫员工加班,工作劳度很大,连中午都不让休息,还不给加班费,偶尔给与的加班费按小时计5元/小时,远远低于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二、过年国家规定的7天法定长假,也只有3天带工资;三、忙的时候让员工义务加班,闲的时候让员工回家休息(无工资)。如此大的一个企业,如此大的品牌,却在用工方面存在着如此多的瑕疵,员工工资待遇低也就罢了(至少还没违反国家法律),如果再如此剥削员工的合法权益,那就很不合适了,你们领导们过的生活很舒服,咱就不能为这些为你们效力的员工们考虑一下吗?员工们容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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