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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竞赛日期和地点:2013年12月1日(周日),青州市双贝·生态运动中心,双贝·垂钓场 |
五、 参加办法:凡省内垂钓爱好者,只要拥护比赛制度,并能遵守规则者,均可报名参赛。 |
1、 本次比赛抄网、用饵由钓手自备,不得使用虫饵、拉拉糊、刮饵、果冻、有毒有危害饵料,不得捞鱼、锚鱼,以上若有违规,第一次警告并加三分,第二次取消比赛资格。 |
2、 钓具自备,限用3.6米钓鲫杆,线长不得超过杆长30厘米,一律使用无倒刺钩1-2只。 |
3、 按报名先后顺序依次类推进行抽签,不得擅自调换。 |
4、 运动员的垂钓区域是正前方杆尖外和与左右队员的中线内区域。 |
5、 比赛开始以主裁判的号令为准,运动员统一进入场地,漂。钩、线不得入水;当比赛结束后,漂、钩、线必须马上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不计成绩,同时所有队员必须后退钓位一米等待各分区裁判计数过后,方可离开。 |
2. 单场比赛成绩,以运动员在各赛区的鱼获排列名次。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三分以此类推,如有若干成绩相同的,则以平均成绩计算,如无钓上有效鱼的,以计分区中最多的人数作为积分值。四场比赛总积分累计决定总名次。分数少者领先。总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决定名次。如小分相同者,以四场有效鱼总尾数多者为获胜方,如鲫鱼尾数相同,以抽签决定名次。 |
1、 由金坤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价值500元男士手包30个和精美纪念品一份 |
前台:0536-3886286 垂钓场经理李超:13031677566 |
4、 各参赛队员需在比赛当日07:30前入场并填写报名表,超过规定时间的,取消比赛资格,并不退报名费,08:00正式比赛。 |
十、 裁判员: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方选派,其他裁判以及工作人员均由主办方聘选。 |
十二、 其他:比赛期间运动员交通、食宿、以及个人人身安全保险均由个人自己负责,比赛为各运动员提供中餐一份。 |
十四、 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双贝·生态运动中心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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