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号)要求,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育公平,现就我市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请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发现学校和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行为,可通过邮箱或致电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违规学校或教师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3232168(全天)或3282315、3235237(工作日)。 举报邮箱:qzjsgz@163.com 特此公告!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1月22日来源:青州市教体局,青州市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