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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济南市有万余人动态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享受医保。 记者 李萌博 摄
生活日报8月16日讯(记者 李萌博 通讯员 巩春秋 范粟)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再次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将由600元/月·人提高至730元/月·人,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我省2007年-2011年已经连续五次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今年,在综合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再次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这次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680元/月·人,比原标准平均增加130元/月·人,总体增幅达到23.6%;具体标准由原来的三档600元/月·人、550元/月·人、500元/月·人,分别提高到730元/月·人、680元/月·人、630元/月·人。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高到730元/月·人;济南市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高到680元/月·人。
省人社厅有关人士介绍说,近年来,我省继续加大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力度,实现了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连年增长,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截至目前,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91.5万人,“十一五”以来,每年平均为40多万名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险待遇。
》相关提醒
领取失业金期间
生孩子的还有医疗补贴
生活日报8月16日讯(记者 李萌博)广大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都应该给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劳动者往往忽视了自己享受的失业保险权利。实际上,假如你暂时失业,在失业期间不仅可以领取到失业金,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同时还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呢。
济南市社保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济南市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可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失业职工领取失业金期间享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待遇。此外,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大额医疗费救助,享受大额医疗救助金待遇。
同时,不少失业人员忽视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生育子女的还可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政策领取顺产1600元、阴式手术产2000元、剖宫产3800元的医疗补贴。此外,目前,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还可享受免费的再就业培训,市内有80余家再就业培训基地为广大失业人员提供服务。
》延伸服务
缴费满一年
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失业申领失业保险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同时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而且要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据介绍,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记者 李萌博)
在网上点点鼠标
就能办理失业保险
据济南市社保局有关人士介绍,现在,济南市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只需在网上申报失业职工情况,社保部门就能根据社保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审核失业待遇。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可在网上打印相关表格交予失业人员,失业人员报送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即可按政策开始领取失业金。 (记者 李萌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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