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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青州市财政拨付经费348.3万元,确保2013年参加新农合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政府补助及时发放。
根据青州市参加新农合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的规定,独女户的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独子户和双女绝育户个人缴费的30%部分由政府承担,所需资金由市级和镇级各承担50%。
经计生部门统计,2013年农村独子、独女和双女绝育户共有261676人,按独女户每人补助80元、独子户和双女户每人补助24元的标准,由计生部门按照核定好的统计名册发放到独生子女家庭手中。
(记者 王慧 通讯员 王寅 丁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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