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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青州市开发区天桥宋村村民宋乐山,我父亲宋玉杰在4月23号上午10点30分在村西头骑着电动三轮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道路北边时,被一辆车牌为鲁VA286S的小型轿车撞倒,(经查证是开发区孙家社区车辆),司机为社区书记,王桂云,出事后并没有积极抢救伤者,下来头一件事是看车,而后我开车拉着父亲来医院治疗。王桂云竟然叫司机开着车离开了,后来村民报警,(多名村民亲眼目睹)才又把车开回来拍现场,现在父亲还在医院,管区仍然没有商量怎么处理,打电话就满口推脱,说走法律程序,但是不给我们出据任何手续。去找开发区书记王桂云,王书记每次给的答复就是我们的车录了全险,这是政府的车,你们自己去找保险公司吧。然后就扔下我们一走了之,我们没有任何该车的手续资料,我们如何去找保险公司!这是一个政府部门出了事情给我们这老百姓应该的答复吗???政府撞了人就不负责吗?现在我父亲还在医院救治,且医药费全部都是自己出的!还请上级部门为我们老百姓主持一下公道!
我姓名(宋乐山)电话(13561421411 )希望通过这个平台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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