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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深夜出重拳]开发商不得发放VIP卡收取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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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为权利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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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0 11: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各种违禁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政府要及时准确地将批准的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要在销售现场明示预售许可情况、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等信息。

  另外,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商品住房现售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住房。
厚积薄发,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QQ:132282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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