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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崔明军,今年57岁. 今年7月3日夜间因为胃痛难忍, 人都无法直腰,就到华县中医医院就诊 (我父亲是个农民 一般生病了就自己吃点药因为怕进医院要花钱所以一般的疼痛都忍着).当时中医院值班室急诊室都没有人,我母亲挨个拍门,才找到了医生,医生很不满我母亲打扰了他们的睡觉,可是你们是值班医生啊!救死扶伤是你们的天职啊!
医生诊断为胃穿孔.7月4日 .进行胃修补手术.然后治疗至7月15日 出院.
出院以后,情况好转.但是到9月15日时,又出现胃痛难忍 .又到华县中医医院内科就诊.当天医院就下达病危通知. “消化道隐血”这是医生的诊断结果. 我母亲看到那个病危通知已经连站都站不稳了.还好经过治疗我父亲脱离了”病”危.这段治疗期间.我父亲还可以到处溜达下,吃流食.但是,我父亲呕吐,胃痛. 我母亲去问大夫.40岁左右的女大夫姓秦..我母亲说:病人呕吐了,你去看下.是什么情况?这个大夫没听完就说:”人好着呢,没事!”
然而就在9月27日中午,在输液快结束时,我妹妹发现,输液瓶中有一只小虫,有翅膀的那种小虫,和蚊子差不多.这时我父亲已经休克.我妹妹和我母亲就一边喊大夫一边掐我父亲的人中, 前门假牙都掐掉了,上嘴唇都掐肿了掐破了!这时医生们都来了,赶紧紧急会诊.然后转到了外科治疗!我母亲已经站不起来了!当时病房还有2位病友,都目睹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事后我母亲请那两位病友帮忙写个证明,证明这件事情.一位病友不愿意写. 幸好另一位病友是位好心的大爷,他和他的老伴帮写了这个证明,谢谢您这位好心的大爷.祝你平安幸福)!转到外科以后就插了氧气,用了生命监护系统.我父亲的情况一下就变的很糟糕了,人气色很差,已经无法下床活动了.然后我们家人就和医院交涉,医院一口咬定:瓶中有的这个东西不会对病人造成影响!那个秦大夫和刘主任在办公室里给我说:这个东西对病人没有影响的,当然了出了这个事情医院是不会不承认的,医院出于人道主义,可以适当的给病人一定的照顾!我当时就不同意.我要求医院治疗我父亲直到恢复至出事之前的状态.后来我哥和医院进行交涉.交涉的结果是:医院出一部分治疗费用进行治疗.但是这个费用的数目不明确.我哥让我不要管这个事情.他会处理.(这里情况比较复杂我也和医院交涉了,但是医院里只和我哥哥谈,我哥哥问了些人说这个事情不管人家医院的事情,这个是药厂的事情,闹大了,咱们得不到任何好处 ,所以别找人家医院了,我跟医院说. )
这个时候已经是10月3日了,我得回去上班了.因为我请的假时间到了. )
就在我回来后不到一个星期,我母亲给我打电话说,医院要停药了,不给治疗了.母亲天天找院长,天天找主任, (那个院长:秦选琪.看起来像个知识分子,但是说话却是蛮不讲理,满口喷粪跟他讲道理,他就在那里破口大骂,不跟我们说,赶我们走,让我们去跟那个刘主任说.) 我们去找了刘主任,我们提出要求:医院将我父亲治疗至发生休克事件以前的状态,能进流食,能走动! 刘主任说:”当初说好的,现在你们又这样闹,过几天又闹,医院还怎么办? 你们提出的那个要求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病情在随时变化的!进医院了看病,无非3种情况 :一种是看好了, 一种是没看好,还有一种是看死了. 你们期望医院看好, 但是也得根据实际情况!再说了那个虫虫能对你父亲的身体能造成多大的损害,这个得等医疗事故鉴定.你们先治疗,治疗完了以后咱们再说!咱们走法律途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解决!你们要报媒体,找人闹事什么的.医院真不怕. 报媒体,无非就是恶心下医院,你不能把人家院长怎么,也不能把我怎么,顶多医院的名誉受点损失,至于叫人闹事,前一阵子,把一个病人看死了,家属叫了一帮子人,给医院门口摆花圈干什么的.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以上为刘主任原话意思绝对是这样的 我没有半句虚言 如有半句虚言 不得好死 )
期间就这样.跟医院谈来谈去.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
但是病得看啊, 就这样天天找,今天批,500块治疗费 .明天批300 .
我们要求医院确诊是什么病,医院给不出个结果.说不能检查,现在病人很虚弱无法进行检查!
我要求看病历.医院说病历不能给你们没有出院不能给你们看病历!
过了几天,医生取掉了我父亲的胃管. 医生说可以进点水.我父亲喝了点水,吃了2口蛋糕. 下午我父亲就肚子胀的不行,疼的厉害.医生检查说是.急性胃扩张.请了渭南的专家来看. 专家说:”可能是幽门那里有新生物形成,可能是手术后愈合的疤痕.也可能是其他东西. 治疗方案没错.继续用减压法治疗.
就这样我们天天找医院!医院说不能这样这样下去,没完没了.要和我们签订个协议. 一次性解决这个事情.
我们要求知道是什么病.医生说现在还是无法确定.可能是新生物堵住了幽门.那个新生物是什么无法知道.
外科主任对我们说:病人情况在一天一天好转.过几天做个检查.情况好了就可以去掉胃管了.
我四爸他们就去找主任找院长谈的,签订协议的具体事宜.协议由医院起草.
因为根据医生说的情况在好转,并且秦选琪当着我四爸的面拍着胸脯保证将我父亲治疗到能去掉胃管能进流食. 并且刘主任说:”放心我用人格担保,这15天的治疗,我们肯定会该检查就检查,该用什么药酒用什么药,并且治疗好了以后,做了医疗事故鉴定,能拿到赔偿, 那个赔偿不只是医药费,还有误工费啊,陪护费啊什么的,所以听我的跟医院合作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当时那份协议我看了.我不想签,因为协议内容很不明确,对我们很不利,协议中并没有写那个瓶子中的异物是什么,并没有写,异物对病人造成的后果.更重要的是协议中最主要的一条:医院再承担从10月17日到10月31日 15天的治疗费用,15天后病人必须转院或者自己继续治疗,并且前面医院出的医药费算是我们借医院的等事情结束后通过法律途径取得赔偿后再还给医院.这一条并没有写明治疗到什么程度 (对于赔偿费什么的我真的不关心,我只想把我父亲的病看好,从头到尾我一直都是这个要求)
有那个院长的拍胸脯说治疗好.有那个刘主任的人格保证认真治疗.有那个主任的话病人情况正在好转.我们就签了那个不公平的协议.那天是10月16日.
在28日的时候,医院要就求我父亲转院了.并且在11月1日停了药.我母亲和我妹妹去找医院方理论,医院方说按照协议办事.我母亲他们说:你们当初的承诺治疗好的现在成这样了你们就不管了?医院方还是那句话,协议上写的清清楚楚.按照协议办事!是啊协议上写的很清楚.可是你们说过的话是放屁么?你们的人格是什么?
没办法,在这里看了一通病,连到底是什么病都没看出来,还能指望他们看好?我们只能转院治疗,转到了西安交大附属医院治疗!
西安的医院需要这边的病历,我妹妹去找他们复印,他们一口咬定:不能复印,病历是不能给病人家属的,而且根据协议上也不能给.可笑啊!协议上根本就没有! 法律上更没有规定病人不能复印病历.我们的华县中医医院就可以这样说.我妹妹跟他们说了半天,最终他们说那你下午来复印吧.我妹妹下午去的时候,他们已经复印了病历给我妹妹,但是.那个病历根本只有一小部分,在9月27日发生休克以后的病历他们坚决不给复印!
现在我的父亲在西安已经治疗了10多天了.病确诊了,是癌症.根本不是什么消化道隐形出血!!不管什么病我的父亲我都要给他治疗因为他是我的父亲!但是从7月到11月4个月的时间我父亲在中医医院的治疗不仅没有效果而且越治越差,从进院的时候120多斤体重降到了现在的80多斤! 延误了病情延误了治疗时机!
我父亲现在已经做了胃切除手术!现在正在恢复中!情况已经有所好转!希望能尽快好起来!
连西安的护士都知道不能给病人使用胰岛素的.但是在华县中医医院治疗期间他们一直使用了胰岛素,胰岛素会降低血糖,尤其是这么虚弱的病人.会造成病人感觉心慌气短出冷汗!可怜我的父亲那段时间在中医院每天下午3点到5点左右就会出冷汗,心慌,气短难受!!
写了这么多.本人保证全部属实,绝无夸大.绝无虚言!希望大家能帮帮我!谢谢大家!我在这里先给大家说声:谢谢各位好心人!祝福天下所有父母身体健康和睦幸福!!
祝那些,黑心的医院.没医德的医生.早日下岗!!
华县中医医院你们不能这样漠视生命 践踏病人的尊严 希望我们的go-vern-ment能倾听百姓的呼声为百姓做主!希望华县中医医院能给我一个说法!
无良医院不仅医术不精,而且毫无医德,所谓悬壶济世何在?
还望有关卫生部门质监部门擦亮双眼,能体察民间疾苦,百姓冤屈。
也希望媒体能够用智慧的眼睛,不怕压力,敢于报道,真实报道,真正旅行舆论监督的职责。
眼见为实-----照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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