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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日下午与28 日早晨,南环路
与范公亭东路连续发生两起汽车自燃事故。虽
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两车均烧毁报废。
26 日14:36 许,《青州早读》接到市民
崔女士来电反映,在政法街与南环路交叉口处
一辆白色捷达轿车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燃。
笔者赶到事故现场时,消防队员正在进行全力
救援。
笔者找到捷达车主进行了解,司机师傅
说:“正开车准备去同学家,不知咋回事车内
就起了黑烟着了火。情急之下将车子停靠在
路边,从车子里跑出来。第一时间拨打了119
和110 电话,万幸自己没有受伤。”据现场民
警介绍,车子正常行驶情况下起火,属于自燃,
具体情况还要进一步调查。
28 日7:50 许, 市民刘先生致电反映,
范公亭东路与海岱中路交叉口的国家电网附近
一辆小轿车着火了。
笔者来到范公亭东路与海岱中路交叉口
的事发现场,燃烧的小轿车已被及时赶来的消
防员扑灭。
不过,小轿车的头部仍然被烧得面目全
非。通过了解得知,车主系淄博人,做水产生
意,开车行驶到该路段时突然起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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