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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执法局采取四项措施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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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11: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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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文化执法局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执法,通过实施四项人性化举措,解决了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之间的矛盾,保障了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实行文化执法约谈制度。青州市文化执法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青州市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尊重每一位当事人的权利,在案件调查终结之后行政处罚告知之前及时了解他们的经营情况、家庭条件,掌握他们的思想情绪,然后就已经调查清楚的事实及危害、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及依据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当事人的诉求,确保行政处罚落到实处。
实行文化执法回访制度。每个案件结案后安排专人对被处罚业户采取跟踪回访,通过座谈交流、发放执法评议表等形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查看违法行为是否彻底改正,了解执法过程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主动征求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交流达到教育和引导商户健康发展的目的,体现行政处罚教育的作用。
实行文化执法销号制度。通过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记录在案,形成工作台帐,并责任到人,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见效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把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
实行文化执法监督制度。针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容易发生问题,制定了《执法人员“十不准”》,在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同时通过制定《文化市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等,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行为监督,真正把文化执法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一步树立了文化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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