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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检察院为党的十八大
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预
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依据四
部委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办法》相关要求,
决定自10 月15 日至11 月4 日对全市被
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
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矫正对象开展
一次全面检查。
通过听、看、查、议、谈等方法开展
工作,肯定成绩、查找问题、研究对策。
采取现场听取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实地察看基层司法所办公设施、人员配备
以及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设等情况。
同时,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档
案,核实社区矫正人员台账、考核实际工
作,及时发现脱管、漏管等问题;与司法所、
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工作中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改进方案。
另外,在每个社区组织二至三名矫正
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司法工作人员履行工
作职责情况,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等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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