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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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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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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08: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咨询个问题。
事情:学校发生了盗窃事件,20台教师个人电脑丢失。
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两名学校的老师值班(义务),无门卫值班,学校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红外感应器去年撤掉)。
情况分析:市局刑侦技术员断定是团伙犯罪,并断定幸亏没有发生人员伤害。两名值班老师是在夜间11点多对学校巡逻结束后休息。值班室不适合观察和听取教师办公室的动静。学校校长坚持对两名值班老师每人罚2000元。
注:学校今年多次发生盗窃事件,学校一直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也未进行过处罚。
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啊?
多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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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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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进步奖灌水天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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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09: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罚2000元有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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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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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09: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属于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李案侦察.罚款属于学校内部的事情.等公安机关破案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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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8 10: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哪么,校长有责任吗?分管副校长有责任吗?他们该罚款吗?
以前,根本就没有罚款的规定,2000元对值班的两名老师来说也太多了吧!
更何况,以前大大小小的丢失很多,都为处理过,都让校长自己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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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士官

青州钟欣律师电话:1396361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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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 13: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罚款没有依据,拒绝即可。
钟欣律师现为山东古州圣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青州论坛法律咨询版主,法律快车网站山东地区版主,找法网山东地区版主,潍坊信息港房产交易网站特邀律师。于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股权转让等案件的辩护和代理,理论基础深厚,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个人说明:诚以待人、勤以致事 办公地址:: 山东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818号(青州市人民政府东50米路南) 联系电话:1396361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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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师长

跌倒了,爬起来再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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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MM之章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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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 14: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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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10: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罚2000元
还不给值班老师赔电脑,其中一老师的电脑刚买了不到十天。
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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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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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发表于 2009-1-17 17: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发表一下看法!!
先看作出处罚的一方(学校)有没有罚款的权限,作出罚款额主体是否适格;
再看作出罚款的法律依据,罚款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在哪里;
然后看被处罚款的这两位教师是否具有符合罚款条件的事实,有违法行为才能处罚。
如果学校的所谓处罚站不住脚而强制扣发两教师工资的话,两教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的QQ:64622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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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营长

用友软件 管家婆软件 餐饮软件 条码打印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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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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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18: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学校没有罚款的权利(针对此类事情)
第二:此时间中,值班老师没有过失,罚款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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