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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23: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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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各组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七轮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及部分仲裁、裁判员由省棋类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执行。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组男子录取前8名发证书,奖品。
各组女子录取前6名发证书,奖品。
(二) 不足8人的组别,按参赛人数的n-1予以录取。
十一、根据比赛成绩和其他相关情况录取为山东省围棋二、三线队伍成员,代表山东参加各项全国赛事。
十二、段位晋升: 根据各组别的实际参赛人数和各组别的段位人数确定升段人数,具体名额在领队会上宣布。根据实际情况,段位可适当顺延,顺延时可以跳段。比赛后6个月之内办理段位证,逾期不予办理,此次比赛成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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